“雙減”政策實施以來,吉林省高度重視涉校外培訓群眾投訴舉報受理和處置工作,在實踐中探索形成了投訴舉報“四個閉環”管理機制,在強化校外培訓監管的同時,有效處置和化解了相應風險。2021年以來,全省累計處置“爆雷”“冒煙”線索131條、其他投訴舉報線索856條,均做到件件有結果,得到了舉報群眾的普遍認可。
一、高度重視,在責任落實上形成閉環
連續三年將校外培訓投訴舉報化解工作納入省“雙減”督導工作重要內容,不斷壓實校外培訓投訴舉報化解責任。一是堅持定期研判。省教育廳每月統計匯總各地群眾投訴舉報及“爆雷”“冒煙”機構情況,教育廳主要領導定期專題研判形勢,綜合分析投訴舉報地區分布、重點投訴事項和典型案例查處等,為摸清問題底數、采取有效舉措提供可靠依據。二是壓實屬地責任。全省11個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均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機構,本著“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強化投訴舉報涉事機構、個人所在地區的責任劃分,將責任落實到人。對轉辦、交辦、接辦投訴舉報處置不及時或處置不到位的,采取通報、約談等形式推動問題解決。三是做好協同配合。充分發揮“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制作用,加強部門間溝通協作,對涉及多部門的投訴舉報線索,明確主輔責任,做好協同聯動,確保相關問題實地核查有人管、跟蹤督促有人抓、嚴肅處置有人辦。
二、暢通渠道,在線索掌控上形成閉環
密切關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教育部官網、“中國教育督導”微信公眾號、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各類問題線索,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接訴即辦”、穩妥處置,避免形成熱點輿情。一是暢通監督渠道。向社會公布省市縣三級教育行政部門監督舉報電話88部,并將投訴舉報電話升級具備24小時錄音或自動轉接功能,避免漏接情況。深入發動社會監督員、社區網格長、熱心群眾參與監督校外培訓行為。二是建立工作臺賬。建立問題線索臺賬,為每一條舉報線索建立編號、上好“戶口”。采取掛賬銷號形式對問題線索受理、排查等實行集中管理,確保投訴舉報線索條條有登記、件件有辦理、事事有回應。三是注重風險防范。省公安廳、教育廳共同研商“雙減”工作涉穩方案,省委網信辦采用“技術+人工”方式,全時段監測涉“雙減”敏感信息,堅持風險隱患發現在萌芽、化解在基層。
三、跟蹤問效,在加強督辦上形成閉環
堅持結果導向,明確步驟流程,不斷提高投訴舉報問題處置效率和質量。一是緊盯首辦。抓細投訴舉報接待、信息登記、信息錄入、事項受理、復查復核等工作環節,對初訪、初信和初次來電的投訴舉報問題,嚴格落實“首辦負責制”,做到“誰接待、誰負責”,一責到底。二是及時轉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對涉及有關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的問題線索,及時下發《投訴舉報事項轉辦通知單》,督促涉事地區落實專人負責、專人承辦、專人問詢、專人跟蹤機制,并限時反饋處置情況。三是嚴格督辦。對交辦各地區的問題線索,通過專人專辦、定期通報、限時報告等舉措,杜絕消極應對、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等現象,對影響較大的投訴舉報事件,下發專門《督辦函》,推動涉事地區迅速核查、立行立改、及時反饋,增強“交”的權威,發揮“督”的優勢,落實“辦”的責任。
四、及時反饋,在處置結果上形成閉環
通過受理、過程、結果“三反饋”及時回應群眾訴求,既注重過程,更重視結果,對群眾投訴舉報不拖不躲。一是做到受理反饋。注重核實舉報內容,確保實名統計不重、不錯、不漏。做好投訴舉報的跟蹤反饋,在投訴舉報5個工作日內主動告知收信受理情況,主動聽取舉報人訴求。二是做到過程反饋。在受理環節中,如案情較為復雜,則主動聯系舉報人,告知辦理情況、辦理時限等,消除群眾疑心,接受群眾評價,并征求群眾意見建議,進一步校準調查處置方向,防止群眾因等待而產生焦慮。三是做到結果反饋。在投訴舉報辦結后,第一時間告知投訴舉報人,并及時進行滿意度回訪,使投訴舉報群眾既暖心又安心,同時對交辦轉辦的舉報問題按照20%的比例不定期進行抽查。結果顯示,投訴舉報群眾滿意度平均達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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