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雙減”工作決策部署,立足全局、補齊短板,提高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水平,依法依規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
一、周密部署、開展執法專項行動。一是出臺專項行動方案。將“整治校外培訓機構不規范問題,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納入2021年度省紀委辦公廳“點題整治”工作,教育廳聯合十二部門出臺《福建省整治校外培訓機構不規范問題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行動方案》,堅持問題導向,明確證照登記、安全隱患、培訓行為、廣告宣傳、收費管理等5方面重點整治內容。二是構建執法新格局。建立省教育廳和省市場監管局“雙牽頭”,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省住建廳等十部門共同配合的聯席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執法協作,借助省紀委執紀問責,加快構建“部門執法整治、紀委監督督促、社會共同參與”的校外培訓執法工作新格局。三是踐行執法為民宗旨。將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辦學行為專項整治與紀委“點題整治”漠視群眾利益和對市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等工作結合起來,納入縣域和學校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推動各級政府高效履職盡責,落實中央“雙減”決策部署。
二、補齊短板、建立健全執法體系。一是提升行政執法效能。堅持鄉鎮(街道)“一支隊伍管執法”的改革原則和要求,將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工作納入基層區鎮街的綜治網格化管理體系,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機制,積極發揮社區網格化管理機制作用。如廈門思明區在10個街道辦各派駐1名社區教育專干,負責校外培訓機構日常巡查,突破教育部門執法力量不足“老大難”的問題。二是推進跨部門聯合執法。推進違法線索互聯、執法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如福州市教育、市場監管等九部門高效聯動,全面徹查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行為,今年以來全市各縣(區)累計開展聯合執法450余次、出動檢查人員1300余人次,累計處罰處置220家違法違規校外培訓機構。三是健全執法調解機制。將校外培訓機構執法處置的風險防控工作情況納入基層年度平安建設考核評價體系中,組織發動街道綜治中心等基層單位,深入做好各類矛盾化解和相關人員疏導引導工作,努力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
三、保持高壓、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一是堅持露頭就打。全省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開展多輪摸排、巡查,實施臺賬周報,實現違法線索互聯,推進信息共享機制化,對校外培訓機構各類違法違規實行露頭就打。今年以來取締無證無照培訓機構239家,責令整改或停業存在安全隱患、違規培訓等方面問題的培訓機構合計778家次,推動整改各類問題1862個。二是加強輿論監督。全省各縣(市、區)全部公布校外培訓機構治理監督舉報電話,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眾及時提供教育培訓市場違法違規辦學線索、反映問題。三是強化執法震懾。公布多批次校外培訓機構發布虛假廣告、侵害消費者權益和未按規定公布收費標準等典型案例,發揮以案釋法、警示教育和社會監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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