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畢節市以創建法治政府全國示范市為契機,深化教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成果,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雙減”政策精神,規范執法行為,將校外培訓機構治理作為教育重點執法領域,主推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法治化。
一、加強頂層設計,規范執法行為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及時制定《畢節市教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方案》,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分管市長為組長,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市教育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市編委、司法、民政等21個部門為成員的畢節市教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明確把校外培訓機構執法納入2021年全國法治政府示范創建市委市政府重點考核內容,為校外培訓機構治理綜合執法提供組織保障。二是優化制度設計。堅持動態梳理、公示教育行政部門權責清單,及時調整市教育行政處罰清單、教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和完善教育行政執法文書,建立《教育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教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重大教育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明確法制審核人員,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保障和監督全市教育行政部門有效履行對校外培訓機構執法職責。三是完善評查機制。健全校外培訓機構執法案件質量評查問題發現、反饋整改、通報三大機制,開展周評查、月復查工作,增強評查發現普遍性、苗頭性問題的機率,提升評查實效。全市教育系統校外培訓機構行政執法案件未因執法不當發生一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二、夯實工作基礎,保障執法運行
一是強化執法職能。市教育局設立執法監督科,掛靠政策法規科,轄區內9個縣(市、區)相應建立行政執法機構,主要負責確定教育行政裁量標準、受理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行為舉報、立案、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和執法處罰決定。二是配強執法人員?!半p減”工作開展以來,教育行政執法人員從2020年的94名,增至218名,增長率129.2%。開展自學的同時,每季度至少組織1次集中學習,緊貼校外培訓機構治理相關文件要求,完善教育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儲備。三是配齊執法裝備。市級財政統一撥付經費,全力支持教育行政執法工作,全市配備執法記錄儀23臺、音像設備15臺、筆記本電腦2臺、執法車1輛,規范張貼執法標志,切實保障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執法運行。
三、突出行政處罰,提升執法效果
一是堅持柔性執法,強化宣傳引導。通過行政指導及行政建議等方式,積極為自動終止辦學的舉辦者提供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全市義務教育階段267所學科類培訓機構壓減至23所,壓減率91.4%,全程未發生輿論炒作等不良影響。二是堅持從嚴執法,落實執法責任。針對不服從教育行政部門管理并違法違規辦學的從嚴行政處罰,面向社會公開通報,有效警示震懾違法辦學者,建立良好的校外培訓機構執法氛圍。大方縣教育局,對一所非法辦學機構給予停止辦學的行政處罰,在其執意辦學的情況下,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除,得到法院支持并受理;金沙縣教育局針對培訓機構舉辦者無法聯系的情況下,與市場監管局聯動依法吊銷該機構辦學許可證,并與縣公安局聯動加強輿情監控;威寧縣教育局針對一社會人員在其住宅內以“住家私教”開展變異培訓行為從嚴行政處罰,停止其非法辦學并清退學費、處以2000元罰款,并依照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限制從業的規定,列為校外培訓人員黑名單并限制培訓行業從業。三是堅持部門聯動 ,增強工作合力。教育、民政、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動簡化行政審批,在終止辦學、注銷和登記流程上形成一條龍服務,及時完成23所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機構營轉非和244所機構注銷;教育、市場監管部門、縣(市、區)綜合執法局聯動,依法清理拆除違規廣告119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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