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8月29日電(記者邱晨輝)秋季開學在即,教育部昨天下發《關于做好2012年秋季開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再次提出嚴格規范辦學行為,并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嚴查三亂,堅決治理和嚴肅查處違規亂辦學、亂辦班和亂收費等社會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在基礎教育方面,《通知》要求,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后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園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
就幼兒園“小學化”的現象,《通知》還專門列出規定:嚴禁教育部門推薦和組織征訂各種幼兒教材和教輔材料,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各種名義向幼兒園推銷幼兒教材和教輔材料。幼兒園不得要求家長統一購買各種幼兒教材、讀物和教輔材料。
對于中小學階段較為突出的違規補課問題,《通知》要求,不得利用節假日、雙休日或午間休息時間組織集體補課。不得對學生實行有償補課,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舉辦的文化課補習班。堅決糾正和整治個別學校教師課上故意少講,課下有償補課的惡劣做法。
針對當前社會熱議的職業教育領域“生源危機”現象,《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招生管理工作。禁止有償招生、搶拉生源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禁止重復招生、重復錄取等不規范招生行為。高等職業學校要按照批準的招生專業招生、組織實施和管理教學,嚴禁借聯合辦學名義在低層次學歷教育學校舉辦高層次學歷教育。
高等教育方面,《通知》要求嚴格新生資格復查和學籍電子注冊。嚴格按照省級招生部門核準的名冊錄取,審核新生身份及報到資格,及時上網進行學籍電子注冊,按時提供新生學籍查詢服務,杜絕任何學籍學歷遺留隱患。
此外,《通知》還就治理擇校亂收費、加強教輔材料管理、規范幼兒園收費、清理規范中小學改制校等多個具體項目做出規定。如教輔材料治理方面,《通知》稱,禁止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向學校攤派教輔材料;禁止學校和教師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統一訂購或到指定書店購買任何教輔材料;嚴禁進入學校宣傳、推薦、推銷任何教輔材料,學校不得在為自愿訂購教輔材料的學生提供統一代購服務過程中牟利。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務
京ICP備10028400號-1 京公網安備11010202007625號 網站標識碼: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