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玉)新學期開學在即,遼寧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專門下發《關于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在開學前全面排查清理在用學生接送車輛,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將校車安全管理納入法制軌道。
遼寧省各市、縣(市、區)正在抓緊組織開展校車使用需求調查研究,針對需要配備校車的學校、校車配備的比例、校車運營的組織形式、過渡期時限、校車運營企業的組建、隨車照管人員等問題,制定校車服務方案。遼寧要求,今后,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共同負責校車使用許可審查和校車駕駛資格審批,根據當地政府批準決定核發校車標牌,審批校車駕駛資格。對不具備校車使用許可和駕駛人審批資格的城區,其下轄農村鄉鎮的校車,由市級教育、公安、交通部門負責審核,報市人民政府審批。符合條件的,核發有效期為一年的校車標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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