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鎮小區配套園治理工作小組
河北省委和省政府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規范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使用工作要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移交、辦園等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有效增加城鎮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切實滿足人民群眾對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一、在建章立制上“出實招”,為專項治理打下堅實基礎
長期以來,河北堅決落實國家關于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的政策規定,2015年就出臺了《河北省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配置和建設導則》,各地市、區縣認真落實《導則》要求,將配套幼兒園建設與居住項目建設相結合,做到與住宅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2018年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城鎮新建小區配套非經營性公建設施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特別提出在土地出讓環節,由行業主管部門或政府指定部門與開發商簽訂配套幼兒園建設協議,明確建設標準、開(竣)工期限、交付標準、移交使用、違約責任等內容,進一步規范了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的建設管理。在此基礎上,2018年7月我省開展了全省新建小區配套設施專項大檢查,將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移交等工作列為檢查重點,有力促進了全省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各類問題的解決。今年1月國辦《關于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的通知》印發后,及時制定“河北版”治理方案,我省成為全國率先出臺《治理工作方案》的省份。方案在全面對標對表國辦《通知》要求的基礎上,提出“確保依標規劃到位”“確保園舍建設到位”“確保如期移交”“確保規范使用”4項重點任務,強化轄區政府治理工作主體責任,明確各項治理工作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特別是增加了財政、編制部門,有效形成了工作合力。
二、在堅持公益普惠上“謀新招”,試點引路開展回收工作
構建以普惠性資源為主體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是開展治理工作的重要目標。為此,河北省委、省政府《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提出小區配套幼兒園優先舉辦為公辦園;條件不具備的,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不得辦成營利性民辦園。在我省《治理工作方案》中,進一步明確小區配套園移交接收的主體是轄區政府,由轄區政府統籌安排,優先舉辦為公辦園。為保證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的公益普惠性,我省在石家莊和衡水開展了小區配套園移交試點工作。石家莊市制定了《居民住宅項目配建教育設施移交管理辦法》,明確配建幼兒園由開發建設單位配建,經驗收合格后無償將產權移交轄區政府,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管理使用;教育行政部門全程參與小區規劃、設施移交等工作,有力促進了小區配套園移交。目前石家莊市已回收140所小區配套園,回收率達95%。衡水市出臺了《主城區住宅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通過“劃定時間節點、確立移交方式、明確辦園模式、確定責任主體”4項舉措,將主城區小區配套園移交轄區政府統籌管理使用。目前衡水市已回收73所小區配套園,回收率達85%,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得到了有力擴充。
三、向復雜的治理環境“亮硬招”,部門間聯動合力推進
小區配套園治理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多個部門,只有協調聯動才能夠形成推動工作的強大合力。我省各地、各部門按照省里統一部署,橫向上明確部門分工,由市、縣(市、區)政府組織教育、資源規劃、住建、審批等部門,在摸底排查、政策制定等各個環節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及時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縱向上壓實人員責任,實行部門和街鎮“三定三包”責任制,即定包案領導、定包案科室、定包案責任人,包項目、包溝通、包落實。各分包責任人與移交單位點對點、面對面協商、溝通,講明政策、曉以利害,有力促進移交工作開展。對于移交過程中出現問題的,各地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由紀檢、教育、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稅務、公檢法等部門和律師團隊共同組成的約談工作組,對小區配套幼兒園掌控者進行約談,明確移交期限,凡在期限內未做出移交承諾的,將采取強制措施督促移交。
截至目前,全省已回收小區配套園600所,回收率達到67.3%,新增普惠性學前教育學位15萬個。下一步,我省將繼續強化政府統籌,壓實部門責任,按照“一事一議、一園一案”的原則,積極穩妥地做好治理工作,確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務,滿足群眾“有園上”“上好園”的美好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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