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負不是讓學生沒有學習負擔
不能搞“一刀切”減負
勤奮刻苦學習仍然要鼓勵
減去超前超標培訓等過重負擔
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周韻曦 發自北京 “家長希望孩子打好學習基礎,取得更好的學習成績,這種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這與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以及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目標本質上是一致的?!?1月14日,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教育部新聞通氣會上,就當前家長因一系列減負措施產生的焦慮情緒回應表示,減負不能簡單地降低課業難度,減少作業量,不能搞“一味的”“一刀切”減負。
2018年底,經報國務院同意,教育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了《中小學生減負措施》(“減負30條”),明確了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家庭和政府各方責任。目前,各地積極貫徹落實“減負30條”,已有24個省份出臺了具體實施方案。但受到部分媒體和家長的較多關注,報道也出現了一些不同的認識和看法。
對此呂玉剛表示,減負不是讓學生沒有學習負擔。學生完成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習內容,是其應盡的學習義務和應付出的必要努力,合理的負擔是學生開發智力、激發潛力、鍛煉能力的必要條件,這不應該視為過重學業負擔。
在呂玉剛看來,認真學習、勤奮學習、刻苦學習仍然要鼓勵。他說:“這是我們的優良傳統,同時也要讓學生的努力付出是值得的。減負是要減去強化應試、機械刷題、超前超標培訓等造成的不必要、不合理的過重負擔?!?/p>
呂玉剛在通氣會上表示,減負不能簡單地降低課業難度,減少作業量,不能搞“一味的”“一刀切”減負,應按照學生全面發展的要求科學減負,有減有增,優化學生課業負擔,使學生負擔保持在合理的、適度的范圍之內。要針對當前學生發展中存在的一些短板和問題,加強德育、體育、美育和勞動實踐,同時按照不同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需要,堅持因材施教,提供選修課程、彈性作業和幫扶輔導,積極拓展學生的學習空間,保障學生達到國家規定的學業質量標準。
教育部強調,學校要通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質增效,精準分析學情,注重差異化教學和個別化指導,解決好學生學習上“吃不飽”“消化不了”、需求多樣等問題。同時,要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規范培訓行為,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完善“黑白名單”制度,切實減輕校外培訓造成的過重課外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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