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教育部舉行新聞通氣會,介紹校園貸風險防范工作有關情況。銀保監會普惠金融部副主任馮燕在會上表示,不得以大學生為潛在客戶定向營銷,不得采用虛假、引人誤解或者誘導性宣傳等不正當方式誘導大學生超前消費、過度借貸。
馮燕介紹,針對近期部分互聯網金融平臺以大學校園為目標,通過誘導性營銷,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誘導大學生過度超前消費,導致部分學生陷入高額貸款陷阱的現象,銀保監會辦公廳、中央網信辦秘書局、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范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切實維護大學生合法權益。
她表示,《通知》針對當前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相應監管要求:
一是規范放貸機構及其外包合作機構營銷行為,要求放貸機構實質性審核識別大學生身份和真實貸款用途,放貸機構外包合作機構不得向放貸機構推送引流大學生。
二是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風險管理,針對貸前審核、貸后管理等關鍵環節進一步明確風險管理要求,要求嚴格落實大學生第二還款來源,規范催收行為,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所有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信貸信息都要及時、完整、準確報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三是部署開展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監督檢查和排查整改工作,明確提出了存量違規業務的整改要求。
“銀保監會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通知》貫徹落實工作,積極開展違規業務的排查整改,堅決遏制互聯網平臺精準“收割”大學生的現象,切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瘪T燕說。(封面新聞記者 粟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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