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幼兒教師,我覺得學前教育就像一棵正在生長的樹,而《學前教育法》就是扎在泥土里的根,默默給予我們力量,讓我們知道怎樣才能把“陪伴孩子成長”這件事做得更有方向、更有溫度。
一、從“看護”到“培育”:在細節中播種成長
以前,不少人都認為幼兒園就是“看孩子”的地方,《學前教育法》出臺后,我深深地認識到,我們做的是“根”的教育——不是灌輸式、填鴨式的讓孩子提前背拼音、列算式,而是要幫他們扎好“會生活、會學習、會交往”的根。
班級生活中,我們時常為孩子的行為習慣而困擾:水龍頭嘩嘩流下的水;餐盤中被挑揀剩下的食物;畫錯一條線就被扔進垃圾桶的紙張……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卻恰恰是最真實、最靈動的教材。在品格月活動中,我們與孩子一起理解“節約”的含義,借助繪本引導孩子們珍惜資源不浪費。隨后的變化讓我們驚喜連連:孩子們主動用洗過杯子的水澆花,取餐時相互提示“吃多少盛多少”,畫錯的圖畫紙也在靈巧的小手下被折成小帆船、千紙鶴。
教育契機無處不在,當孩子對收納產生興趣時,我們通過“勞動日”,與孩子一起整理書包,調整班級環境;當值日生名額引發爭搶時,我們增設“班級小管家”崗位,讓每個孩子都有機會參與到擺椅子、收圖書、整床鋪等班級活動中。這些生動的實踐讓孩子們在真實的體驗中提升著自己的能力,鞏固著良好的習慣。
二、家園協同:讓教育理念從“擰勁”到“合心”
《學前教育法》里提及,家庭和幼兒園要“手拉手”,可是一開始,不少家長跟我們“擰著勁”。我所帶的大班小朋友,即將升入小學。記得開學初,有位小朋友的奶奶來接孩子,看到我們后著急地問:“咱們班小朋友怎么還在玩游戲?上小學能跟上嗎?”在為家長做解釋的同時,我們也在思考:怎樣讓家長了解、認同我們的教育呢?借助幼兒園活動安排,我們組織家長來園參加“開放日”。當家長看到孩子們用積木拼漢字、用彩泥捏數字,在“故事接龍”游戲中說得頭頭是道,用尺子量桌子、量椅子,算出“教室有多長”時,不由得驚嘆于孩子的成長。
這使我反思:家園矛盾的核心往往是“教育視角的差異”。教師看的是“長遠的成長”,家長急的是“眼前的銜接”?;獾霓k法不是說服,而是讓家長“參與”。如今,越來越多家長從“催著學知識”變為“陪孩子在游戲中成長”。在家庭勞動、親子閱讀等多方面都形成了家園教育的合力。
三、法律活用:用個性化方法化解成長難題
實踐中難免遇到棘手問題,班級中里有個愛推搡同伴的孩子,我們依據《學前教育法》中“關注個體差異”的原則,采取三步引導法:先用繪本建立規則意識,再通過角色扮演讓他體會被推搡的感受,同時與家長溝通,在家創設“情緒表達角”。一段時間后,這位小朋友學會用語言提出需求:“我可以和你一起玩嗎?”還主動調解同伴矛盾,成為了班級中的“和平小使者”。
這讓我明白:法律不是生硬的條文,而是貼近生活的實踐指南。每個孩子如同不同的幼苗,有的需要更多陽光,有的需要耐心澆灌,我們要像園丁一樣觀察個體差異,用適合的方式引導,看著小苗的長勢,輕輕扶一把,而非用統一標準“修剪”。
每天走進幼兒園,看著孩子們在操場上追著小蟲子觀察,在自然角記錄小倉鼠生寶寶的過程,在班級中里用積木創設未來城市的藍圖,我都深受觸動:《學前教育法》就像一盞燈,照亮的不是“教什么”的捷徑,而是“怎么愛孩子”的真心。未來我們還將繼續“跟著法律走”,讓幼兒園的每一天,都能成為孩子們溫暖的回憶,成為他們長大后最想回到的“起點”。(北京市門頭溝區第一幼兒園 閆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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