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一天到晚就知道瘋玩兒”,“什么自主游戲啊,啥都不教,啥都不學啦?”面對家長的質問以及開展自主游戲初期幼兒園教師的困惑,我們曾經也有一些迷茫,畏首畏尾,無所適從。
一、游戲的重要性被嚴重低估
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實踐,我們清晰地認識到,是我們低估了游戲的重要性。
游戲是幼兒自發、自主、自由的活動。幼兒好動、好奇,對周圍世界充滿了興趣,他們自發地去探索和認識周圍環境。游戲不僅是幼兒積極主動地探索、認識周圍世界的基本活動形式,也是幼兒與周圍的成人和伙伴交往的基本途徑。
在游戲中,幼兒不僅能夠獨立自主地選擇活動材料、活動伙伴、活動內容和方式方法,決定玩什么、怎么玩、和誰玩等,還能創造性地表現和反映自己的生活經驗,發明自己的游戲。從本質上來說,游戲是幼兒能自主駕馭活動對象的主體性活動,是體現幼兒的主動性、獨立性、創造性和社會性的活動。
二、在游戲中發現成長密碼
《學前教育法》第五十六條強調“幼兒園應當以學前兒童的生活為基礎,以游戲為基本活動,發展素質教育,最大限度支持幼兒通過親近自然、實際操作、親身體驗等方式探索學習…”。
《學前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立游戲的“基本活動”地位,本質是承認幼兒的學習方式是通過“玩”來完成對世界認知的編碼。
真正的游戲由幼兒自主發起、自主調控、自主結束。在戶外“泥巴廚房”游戲中,幼兒自發分工“做飯”“擺盤”“請客”,規則在互動中動態生成:有的用樹葉當“鈔票”,有的用石頭當“調料”,這種充滿隨機性的創造,展現的是幼兒基于生活經驗的意義建構能力。成人的過度介入(如“指導”幼兒“正確做飯”),反而會破壞其自主探索的邏輯。法律強調“支持”而非“主導”,正是要守護這種由內而外的成長力量。
在搭建材料整理環節,孩子們圍在散落的積木前,需要將長短不同的長方體木條、大小各異的正方體木塊,以及三角形、半圓形的異形積木進行歸類。有的孩子按照形狀劃分,把所有正方體摞成高塔,長方體排成直線;有的則根據長短、厚薄區分,將薄積木疊成整齊的薄片堆,厚積木擺成穩固的底座。在搭建過程中,孩子們自發產生了數學思維的碰撞。當需要統計“最長的積木有幾根”時,他們嘗試用一一對應的方式比長度;為了搭建更高的城堡,孩子們討論起“為什么三角形積木當屋頂更牢固”。這些在真實操作中萌發的問題,讓他們自然地理解了形狀、大小、數量的概念,遠比單純背誦圖形名稱更有價值。
與學科化學習不同,游戲中的幼兒動用全身感官體驗世界。在“超市游戲”中,幼兒既要計算“價格”(數學認知),又要協商“交易規則”(社會交往),還要應對“缺貨”“爭吵”等突發情境(問題解決)。更重要的是,他們在游戲中體驗成功與失?。捍罱ǖ某潜さ顾鷷r的沮喪、合作完成任務時的喜悅,這些情感體驗構成了學習的“情感基底”。正如教育家陳鶴琴所言:“游戲是幼兒的第二生命”,這種生命體驗的完整性,是任何“分科教學”都無法替代的。
三、警惕游戲中的錯誤傾向
在落實法律要求的過程中,我們教育者還需警惕錯誤傾向:一是將游戲異化為“披著玩的外衣的教學”。例如:要求角色游戲必須“學會禮貌用語”,建構游戲必須“按圖紙搭建”,使游戲淪為教學目標的奴隸。這種做法看似“寓教于樂”,實則剝奪了游戲的自主性。一是將教學內容簡單“游戲化包裝”。例如:用“搶椅子”游戲教識字,用“搭積木”游戲教數學,本質仍是“重結果輕過程”的功利思維。
真正的“以游戲為基本活動”,應是讓游戲精神滲透于教育全過程——不是用游戲“裝點”教育,而是讓教育“回歸”游戲的本質:尊重幼兒的主體性,相信成長的自發性,守護童年的純粹性。
土坡上孩子們在探索什么材料才能下滑的更快,沙地中孩子們在探究動力噴泉,水池里孩子們坐在用塑料瓶自制的小船上嬉戲,操場上孩子們有的在搭建、有的在滑索,有的在攀爬,有的在感受大蹺蹺板平衡的奇妙,還有的在樹蔭下草叢中與小蝸牛小螞蟻、對話……歡快的笑聲一直在耳畔回蕩,我愈發堅信:游戲不是教育的點綴,而是童年最本真的存在方式。(北京市懷柔區渤海鎮中心幼兒園 王麗娟)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務
京ICP備10028400號-1 京公網安備11010202007625號 網站標識碼: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