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緣起:從“一園獨守”到“三園共育”的邊疆幼教九年
2016年,我作為內地引進教師初至西藏昌都芒康縣時,縣城僅有一所幼兒園,教師隊伍以轉崗教師為主,孩子們擠在狹小的活動室里,戶外設施簡陋,家長對學前教育的認知停留在“保姆”層面。九年時光荏苒,如今芒康縣城已建成兩所幼兒園,達孔頂安置區幼兒園的落成更讓芒康縣安置區農牧民的子女在家門口享受基礎教育。從轉崗教師到幼教專業不斷在促進,從“?;尽钡健按賰炠|”,這些變化背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的法治力量與西藏教育攻堅的生動實踐。
作為邊疆幼教工作者,我深刻感受到《學前教育法》的頒布不僅是國家教育治理的里程碑,更是雪域高原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指南針”。2025年6月1日該法即將正式實施,值此學前教育宣傳月“學前有法,善育有規”主題之際,我愿以親身經歷為主線,結合法治精神與教育實踐,探討邊疆幼教人的使命與擔當。
二、理解與感悟:《學前教育法》的邊疆意義與核心內涵
?。ㄒ唬┓ㄖ巫o航:從“有園可上”到“有質可依”
《學前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和“社會公益事業”,強調政府主導、公益普惠的發展方向。對西藏而言,這一立法意義非凡。西藏地廣人稀、農牧區分散,過去學前教育資源匱乏,芒康縣達孔頂安置區幼兒園的建成正是法律中“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原則的體現。法律還特別提出對民族地區、邊疆地區的傾斜支持,為西藏學前教育注入政策與資金的雙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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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設“學前兒童”章節,明確兒童享有“生命健康權”“平等受教育權”等權益,要求教育必須尊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在芒康,我曾目睹家長因“怕孩子輸在起跑線”要求幼兒園教授小學課程,而法律明文禁止“小學化傾向”,強調通過游戲與生活實踐促進全面發展。這為教師提供了法律依據,也讓家長逐漸理解“適合的才是最好的”。
三、實踐與展望:以法治思維賦能邊疆幼教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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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課程設計:從“經驗主導”到“法律引領”
法律明確“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課程”,我將依托芒康的自然資源,開發“雪山下的自然課堂”。例如,結合《學前教育法》“家庭和幼兒園應當教育學前兒童正確合理使用網絡和電子產品,控制其使用時間”的要求,設計戶外探秘活動,讓孩子們在觀察牦牛、采集格?;ㄖ信囵B觀察力與環保意識,既契合法律精神,又傳承藏族文化。
2.家園共育:從“單向灌輸”到“法治共識”
針對家長對“雙語教育”“升學焦慮”的困惑,我將通過家長會,解讀法律中“就近入學”“禁止考試”等條款,并邀請家長參與“家園法治共建日”,如模擬“兒童權益保護聽證會”,讓法治意識深入家庭。
3.教師發展:從“個體成長”到“團隊合規”
法律要求教師“具備優良品德與專業能力”。作為骨干教師,我將牽頭定期對照法律條文優化園所教師的教育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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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治教育與民族文化共生
將法律原則融入藏族傳統教育智慧。例如,結合“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藏族生態觀,設計“小小環保法官”活動,讓孩子們通過角色扮演學習法律中“保護兒童參與環境公益”的精神。
2.法融于學: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結合法律條文,創編法治兒歌,如《法律護我像雪山》,讓法治精神以兒童喜聞樂見的方式扎根心靈。
四、結語:讓法治之光點亮雪域童真
九年前,我帶著教育理想奔赴西藏;九年后,《學前教育法》的頒布讓我更加堅信:在法治的軌道上,邊疆學前教育必將從“量的積累”邁向“質的飛躍”。作為達孔頂幼兒園的教師,我將以法律為綱,以童心為鏡,在雪域高原書寫“有法可依、有規可循、有情可寄”的幼教新篇,讓每一個孩子的笑聲成為高原上最靚麗的一道風景。(西藏昌都市芒康縣嘎托鎮達孔頂幼兒園教師 馬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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