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廳〔2004〕6號
最近一段時間,一些地方連續發生多起中小學生溺水身亡事故。5月7日,山西省應縣7名中小學生結伴到一水庫游玩,其中1名小學五年級女生在水庫邊洗手時,不小心踩空滑落水中,其他同伴先后伸手去救落水學生,5名學生陸續墜入水中,溺水身亡。5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全州縣石塘高中4名學生外出游玩,在返回途中遭遇洪水,溺水身亡。5月29日,浙江省青田縣僑鄉實驗學校1名初二學生到甌江游泳,溺水身亡;30日,該縣利民小學1名四年級學生在甌江邊玩耍,被潮水沖走身亡;同日,該縣溫溪鎮一小1名三年級學生在附近水庫游泳,溺水身亡。
為堅決防止此類事故的發生,加強中小學生預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與管理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中小學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夏季天氣炎熱,游泳是廣大中小學生十分喜愛的運動和消夏避暑方式,同時又是一項有一定危險性的運動,每年青少年學生因游泳而引發的溺水事故時有發生。這些事故大多發生在校外,發生在脫離家長監護和學校老師管理的時段。為此,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加強學校與家長、社區的聯系,保護青少年生命安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既要尊重廣大青少年學生喜愛游泳的習慣和愛好,又要從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訓,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保護青少年學生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中小學生游泳安全教育與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廣大青少年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把各項防范措施落到實處
一是各地中小學校要立即深入開展一次游泳安全教育專題活動,可以通過班(隊)會、黑板報、專題報告等形式,以典型事例警示學生,提高每一個學生的游泳安全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二是要加強管理,嚴格紀律,明確要求中小學生不準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三是要積極創造條件開設游泳課,指導青少年學生熟練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有游泳設施的學校要延長向學生的開放時間,加強防護,盡力滿足學生游泳需求。
三、進一步加強學校與家長、社區的聯系,共同做好青少年學生校外游泳安全工作
中小學生游泳溺水事故主要發生在校外,發生在節假日及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地、本校特點,切實加強與家長、社會有關部門、社區的聯系,組織和動員全社會都來關心青少年學生的生命安全,盡力減少游泳溺水事故的發生;建立健全各有關部門、學校、家長和青少年學生參與,各負其責的防范工作機制,共同監督和管理青少年學生游泳行為;要在江邊、湖邊、水塘邊等設立游泳安全警示牌,在游泳溺水事故多發地點設立游泳安全巡視員或義務監督管理員;要通過印發《告家長書》、家庭訪問、家長會等形式,加強學校與家長的聯系,增強家長安全意識和監護人責任意識;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大宣傳力度,教育廣大中小學生珍愛生命,遠離危險;要聯合共青團、少先隊、社區等單位,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
各地加強中小學生游泳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的情況請及時報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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