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廳〔2004〕7號
為有利于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經研究,我部決定由師范教育司歸口負責全國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宏觀管理、政策指導、協調服務等工作,原由人事司等司局負責的下列關于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管理職能及專項工作劃入到師范教育司:
一、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中長期規劃;
二、中小學教師隊伍管理的宏觀指導工作;
三、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
四、中小學教師考核工作;
五、中小學教師師德建設工作;
六、《教師法》的修訂建議工作和《教師資格條例》的研究修訂工作;
七、特級教師工作;
八、教師節慶?;顒拥挠嘘P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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