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0日
財教〔2006〕19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成立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的通知》(國辦發〔2006〕15號)精神,中宣部、中農辦、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監察部、人事部、農業部、國務院扶貧辦等部門成立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全國保障辦)設在財政部、教育部?,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國保障辦的主要職能
全國保障辦為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具體職能是:
?。ㄒ唬└鶕鴦赵宏P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要求,負責對各地保障機制改革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
?。ǘ徍藚R總各地實施方案;
?。ㄈ┙y計分析各地資金安排、學校運轉、校舍維修改造等數據情況;
?。ㄋ模╅_展調查研究,了解改革中出現的問題,研究提出意見、解決辦法或政策,及時上報領導小組;
?。ㄎ澹﹨R總整理保障機制改革的信息,編發工作簡報;
?。╅_展保障機制改革的宣傳工作;
?。ㄆ撸┢渌c保障機制改革實施有關的事項。
二、全國保障辦的內部機構設置
全國保障辦由財政部、教育部、監察部有關同志組成,下設綜合組、經費組、學校運轉組3個辦事組,每個辦事組設組長1名。各組分工協作,互相配合。
綜合組主要負責:全國保障辦的對外聯絡和組織協調工作;編發簡報;有關會議的組織工作;在授權職責范圍內辦理公文、管理檔案;內部財務管理;搞好后勤服務,保證全國保障辦正常運轉。
經費組主要負責:匯總分析各地中小學預算編制、資金下達、資金撥付等情況,匯總旬月報;及時反映改革情況以及實施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意見建議。
學校運轉組主要負責:對中小學運轉、內部管理和改革的情況進行分析、檢查,對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的建立情況進行監督,及時反映改革情況以及實施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意見建議。
三、全國保障辦用章和行文規定
全國保障辦啟用“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章(式樣見附件)。工作中,除重大事項由財政部、教育部行文外,其他事務性通知、簡報等公文,以“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名義行文。
四、全國保障辦的辦公地點及聯系方式
?。ㄒ唬┺k公地點(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展覽館路24號外交學院國際交流中心5樓。
?。ǘ┼]政編碼:100037。
?。ㄈ┞撓惦娫挘罕U限k:010-68323658,財政部教科文司:010-68551232、68551282、68551208,教育部財務司:66096263、66096494。
五、建立完善保障機制改革管理體系
各?。ㄗ灾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要按照國辦發〔2006〕15號文件精神成立保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并抽調專門人員,組建相應辦事機構,具體負責本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以及方案的審核、匯總、上報等工作。同時,要切實加強領導和管理,原則上省、地(市)、縣三級都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各?。ㄗ灾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要于6月10日前,將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組成及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名單、辦公地點、聯系方式等情況上報全國保障辦,以盡快建立和完善管理體系,保持聯絡暢通,加強工作協調和調度,推動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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