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9日
教督〔2006〕7號
為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順利實施,推動農村義務教育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05〕43號)要求,現就開展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督導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經費投入督導,推動政府分擔責任落實到位
1.對省級政府統籌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檢查省級政府統籌落實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應承擔的經費;檢查省(區、市)內各級政府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改革資金的具體分擔辦法;檢查省以下各級政府按照省級政府確定的分擔比例足額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的情況。
2.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安排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檢查各級政府義務教育經費依法增長和新增教育經費主要用于農村的情況;檢查以縣為主管理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情況;檢查地方各級政府建立資金支付管理制度的情況,以及按規定及時足額支付經費的情況。
3.對地方各級政府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檢查“兩免一補”政策落實情況,特別是對貧困生界定、免費教科書的發放情況以及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經費落實情況;學校公用經費安排情況;建立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情況;及時足額發放教職工工資情況和政策規定的津貼補貼落實情況。
二、加強經費使用督導,促進學校資金管理規范有效
4.對學校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檢查學校按規定科學合理編報預算的情況;按照預算及有關規定辦理各項支出的情況;公用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財務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財務收支公開情況。
5.對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檢查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房屋建筑物、儀器設備、文體器材、圖書資料等的管理使用情況。
6.對學校教師培訓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檢查學校按照師資培訓計劃和要求培訓教師,提高教師素質和水平的情況。
三、加強改革效益督導,努力提高農村義務教育水平
7.對農村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檢查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加強薄弱環節,縮小地區間、城鄉間、學校間義務教育差距情況。
8.對義務教育實施質量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義務教育普及水平特別是初中階段入學率、鞏固率、完成率情況;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數量和質量特別是規范中小學教師編制管理,清理超編教職工與及時補充缺編教師情況;實施“農村義務教育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工作情況。
9.對學校收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檢查學校執行《教育部 國務院糾風辦 監察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中堅決制止學校亂收費的通知》(教財〔2006〕6號)情況,全面清理學校收費項目,全部取消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嚴格限制和規范代收費,堅決杜絕亂收費情況。
四、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督導工作順利實施
10.開展教育督導工作是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順利實施的重要保證。教育督導工作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教育、財政等有關部門共同參與,教育督導機構具體組織實施。各級教育、財政部門要選派得力人員參與督導工作;保證督導經費和辦公條件;指導下級教育、財政部門做好自查工作;根據督導意見,做好整改工作。
11.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督導工作,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教育督導的主要任務之一。各級教育督導機構要根據改革的實施步驟,制訂督導工作方案,有計劃、有步驟開展督導工作。督導檢查要點面結合,既要全面了解整體工作的開展情況,又要選擇有代表性的單位和學校,深入解剖,長期跟蹤,及時發現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要嚴格督導程序,改進工作方法,創新工作機制,努力提高督導的水平和質量。國家教育督導團將對各地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
12.建立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督導工作的限期整改、結果公報和問責獎懲等制度。教育督導機構對被督導單位存在的問題要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各地要將督導結果向社會公布,并作為考核領導干部政績的重要內容和進行表彰獎勵或進行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國家教育督導團將對各地開展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督導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務
京ICP備10028400號-1 京公網安備11010202007625號 網站標識碼: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