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聯發〔2004〕44號
李智華同學是西安歐亞學院藝術設計系2003級的一名大學生。父親是位農民,母親身患嚴重的精神病,家境異常貧寒。幼年時一場大火奪去了她的雙臂。憑著超人的毅力,她學會了用腳吃飯、寫字、縫縫補補、彈琴、書法繪畫、電腦操作;為照顧患病的媽媽,她用一雙腳給媽媽煎藥、喂藥;為幫助比自己更困難的同學,她寧肯忍饑挨餓,省吃儉用把自己的生活費捐給同學,并為農民工的孩子購買學習用品,教他們讀書作畫;在學校作為班上的團支部書記,她無私忘我,熱愛集體,關心同學,處處熱心為他人服務;“非典”時期,她用自己微薄的生活費為班集體購買防護用品,并資助其他同學上學。李智華同學年年被評為“三好”學生。1997年以來,她先后被評為“自強模范”、“全國十佳少先隊員”候選人。2003年,她在陜西省大學生書法競賽中一舉奪冠。同年11月,她向系黨組織遞交了入黨申請書。
李智華同學的先進事跡,充分體現了“珍惜美好生活,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發憤讀書”的精神實質;展示了當代青年吃苦耐勞、助人為樂、頑強拼搏的精神和當代中國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風貌;提供了新時期青少年成長成才的有益經驗。在廣大青少年中深入開展向李智華同學學習的活動,對于全面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激勵和引導廣大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努力成長為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有用之才,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功立業,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要號召廣大青少年,特別是他們中的共青團員、各級各類學校的學生和殘疾人學習李智華同學頑強拼搏,以積極向上的人生態度發憤讀書、報效祖國的堅定信念;學習她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體,心中有祖國的高尚情操;學習她珍惜美好生活,直面困難,不向厄運低頭,自強進取的寶貴精神;學習她從小事做起,從自己身邊的事做起,不斷充實提高自己、奉獻社會的優秀品格。廣大青少年要以李智華同學為榜樣,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質,不斷增強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發奮學習,勇于實踐,積極進取,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青春、智慧和力量。
各級團組織、教育部門、婦聯組織、殘聯組織要充分認識在廣大青少年中深入開展向李智華同學學習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和領導,把學習李智華同學的活動與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結合起來,與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結合起來,采用報告會、座談會、征文、演講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扎實有效的學習活動。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新聞宣傳陣地的作用,大力宣傳李智華同學的先進事跡,積極營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要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教育、引導作用,讓廣大青少年從李智華同學的感人事跡和優秀品質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要及時總結向李智華同學學習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進一步調動廣大青少年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引導廣大青少年努力學習,銳意進取,立志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務
京ICP備10028400號-1 京公網安備11010202007625號 網站標識碼: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