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財廳〔2001〕5號
會上,國家科教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廖曉淇做了書面發言,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肖鋼、財政部副部長張佑才、教育部副部長張保慶做了講話,現將他們的講話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認真學習貫徹。
請各地、各部門、各高等學校將貫徹落實全國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會議的情況及時報送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郵政編碼:100816電話:(010)66096792傳真:(010)66020332〕,由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匯總后向全國國家助學貸款部際協調小組匯報。
總結經驗 完善辦法 進一步做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國家科教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廖曉淇在全國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會議上的書面發言
(2001年6月22日)
這次全國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會議,很及時,很重要。李嵐清副總理對做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再次作了重要批示, 嵐清同志指出: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扶困助學,體現了江總書記“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加速人才培養的一項大政策,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幫助經濟困難青年完成學業的有效措施。此項工作開展兩年來,已取得了初步成績。希望各地政府,金融、教育、財政部門和各高等學校密切配合,繼續大力推進。同時,還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不斷完善辦法,加強教育,防范風險,方便貸款,使這項工作健康、持續開展下去。我們一定要在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
一、進一步提高對做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
助學貸款工作(下面我把“國家助學貸款”簡稱為 “助學貸款”,即國務院批準實行的、無需經濟擔保的、由政府財政貼息的銀行貸款)是我國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中 出現的一件新生事物,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加速人才培 養的重大舉措。要搞好助學貸款工作,必須進一步提高對 這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首先,助學貸款工作,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快高 等教育發展的必然要求。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的高等 教育實行國家統包統分的政策,即大學生上學所需費用由 國家負擔,畢業后由國家統一分配工作崗位。這在當時的 歷史條件下,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它保證了我國高等 教育事業的不斷發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 這種統包統分的舊體制已經越來越不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黨的十四大以來,隨著經濟體制改革 和教育體制改革的深入,我們逐步實行高等教育收費制度, 雖然目前高校收的學費大約平均只占大學生培養成本的四 分之一,但這意味著建立起了一種與免費上學完全不同的 新的機制,這是一項重要的改革措施。與此同時還建立了 一系列配套保障措施,國家助學貸款就是其中的一項。這 項制度,既保證了高校收費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為高等 教育事業的加快發展提供可靠的物質保障,又保證了學生必要的學習經費,有利于增強學生的責任感,激發了他們勤奮學習的自覺性,從而促進了高等教育質量的提高,加快人才的培養。
其次,助學貸款工作,是保證教育機會平等、維護社 會穩定的重要舉措。使每個青少年都有均等的受教育機會, 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據統計,目前高校大學生中 來自農村、邊遠地區和城市下崗職工等家庭的經濟困難生 占在校生的20%左右,其中特困生約占5%左右,有些院校 這一比例更高。把這些學生的經濟困難解決好,保證他們 正常的學習和生活,不僅能保證教育機會均等,維護高校 和社會穩定,而且能使學生感受到黨的關懷和社會主義制 度的優越性,有助于培養他們愛黨、愛國的熱情,增強他 們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為了幫助經濟困難學 生順利完成學業,保證每一個考入大學的學生不因經濟困 難而輟學,各級政府和高校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 “獎、貸、助、補、減”等,國家助學貸款是覆蓋面最大的 和有效的措施,受到社會各界特別是在校大學生的普遍歡迎。
其三,助學貸款工作,是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個人信用體系的積極探索。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江澤民同志強調指出:“沒有信用,就沒有秩序,市場經濟就不能健康發展?!碑斍?,加快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信用制度和全社會統一的信用體系,建立各類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記錄和信用檔案,建立失信制約機制,用法律來規范信用關系,已經成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當務之急。大學生整體素質較高,選擇大學生群體作為建立個人信用體系的切入點,對于探索國家的信用體系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對銀行來說,搞好助學貸款,不僅可以支持教育事業的發展,而且對探索建立個人信用制度是十分有益的。
總之,我們一定要從教育事業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從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的高度著眼,來認識助學貸款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認真總結前一階段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取得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
兩年來,經過中國人民銀行(包括四家國有商業銀行)、教育部、財政部、各省市有關部門和高等學校的共同努力,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績。主要表現在:
一是制定了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政策措施。1999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制定的《關于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依法就實行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事項作出了具體規定。2000年2月和8月,國務院辦公廳又先后轉發了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制定的《關于助學貸款管理的若干意見》、《關于助學貸款管理的補充意見》,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助學貸款管理辦法》,把中央財政貼息的國家助學貸款擴大到全國范圍,規定對高等學校的在讀學生發放無擔保(信用)助學貸款,受到了社會各界特別是在校大學生的普遍歡迎。
二是建立了國家助學貸款的組織機構和管理體制。為保證國家助學貸款制度的順利實行,教育部、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組成了全國助學貸款部際協調小組,并在教育部設立了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設立了相應的協調組織和管理中心,各高校指定了專門機構統一管理本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從而初步形成了有關部門和單位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的工作格局。
三是初步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業務。根據教育部和人民銀行統計,截至2001年1月底,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所屬普通高等學校(西藏未統計在內),以及184所中央部門(單位)所屬普通高等學校和2000年劃轉地方管理為主的原中央部門(單位)所屬普通高等學校中,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共計51.4萬人,申請貸款金額32.3億元;已簽訂貸款合同的學生人數11.1萬人,貸款合同金額12.6億元,累計發放貸款4.15億元;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安排貼息經費1.3億多元,已支付貼息金額934萬元。事實說明,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支持,已經有了良好的開端,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應該清醒地看到,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中還存在許多亟待研究解決的問題:一是工作進展不平衡。中央部門(單位)所屬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情況比較好,而地方所屬普通高等學校情況不夠理想。截止目前,全國還有12個省市沒有安排國家助學貸款財政貼息資金,兩個省沒有制訂國家助學貸款的具體政策和實施辦法,也就是說,全國省區市中近一半尚未開展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同一省區市不同高校之間也不平衡,例如有一個省符合貸款條件的高校共58所,目前僅有17所學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二是工作力度不夠大。已經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合同的學生人數占申請國家助學貸款〖CM(39〗的學生人數的比例很低,全國平均數、地方高校、中央部委高校的這一比例分別只有21.6%、17.2%和35%,也就是說到目前為止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中有60%甚至80%以上沒有得到貸款。有的地方貸款額度少,經濟困難學生多與貸款資金少的矛盾比較突出,滿足不了經濟困難學生貸款的需求。一些地方由于地方財政安排的貼息資金有限,滿足不了經濟困難學生貸款貼息的需求。三是貸款辦法不完善。有的經辦銀行貸款手續繁雜,填寫的表格過多,要求學校和學生提供國家規定以外的證明材料,貸款審批周期長,辦理貸款的效率不高。四是有些貸款使用不妥當。設立國家助學貸款的目的是幫助高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日常生活費。但有極少數學生卻將國家助學貸款用于個人其他消費甚至高消費,如購買手機、電腦或用于旅游等。
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第一,思想認識不到位。有些銀行和財政部門對國家助學貸款的重大意義缺乏足夠的認識,工作缺乏積極性和主動性。教育部門和學校的教育引導工作不夠扎實深入,造成一些學生對國家助學貸款的意義和作用認識不清:有的學生雖然生活很困難,但覺得貸款不光彩或者擔心將來還不起,而不敢貸;有的認為,這是國家的福利政策,不貸白不貸,因此一些不該得到這種貸款的學生輕易拿到了貸款。第二,有關方面分工協作的體制不夠順暢。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涉及銀行、財政、教育等多個部門,部門之間對有些問題的看法不盡一致,向上反映問題的多,主動研究解決問題不夠;考慮本單位利益多,配合協作搞好工作不夠。銀行和高校在貸款風險問題上意見不一致,有的經辦銀行在與高校簽訂貸款協議時要求高校承擔貸款風險的連帶責任,致使貸款協議不能簽署,助學貸款工作遲遲不能啟動。第三,防范貸款風險的機制不夠健全。銀行對貸款風險心存憂慮,對無擔保(信用)助學貸款還貸信心不足,認為高校學生畢業后流動性大,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尚未建立起來,擔心貸款人不會主動及時還款,銀行催還貸款既難又煩,因此對開展無擔保(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的積極性不高,工作重點還放在擔保助學貸款上。有的經辦銀行愿意貸給本市的、經濟狀況相對好的、所學專業就業前景好的學生,不愿貸給外省市的、經濟狀況相對差的、所學專業就業前景不樂觀的學生。第四,銀行內部的有關管理制度不夠配套。有些銀行仍然按照以前的規定,要求經辦人員對發放的助學貸款也要承擔無限責任,這不利于調動經辦人員辦理助學貸款的積極性。
總之,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完善和推廣的任務還很艱巨,我們要認真總結經驗,通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健全機制,擴大宣傳,加強教育,使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扎實有效、健康地向前推進。
三、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
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要進一步做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助學貸款工作的進展情況,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第一,明確職責分工,加強部門協調。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涉及四個商業銀行的幾百個網點,教育部門的上千所大專院校、幾十萬名經濟困難學生,是一項政策性很強、操作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各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國助學貸款部際協調小組的職責是按照有關文件的規定,協調好教育、財政、銀行等部門及學校之間的關系,確定中央部委所屬高校年度國家助學貸款指導性計劃,及時研究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的職責是,做好部際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匯總、分析全國國家助學貸款情況,加強與銀行、財政等部門的溝通與協調,指導高校做好對學生的宣傳、教育工作,檢查高校對申請貸款學生的資格初審工作。中國人民銀行作為貸款業務的主管部門,其職責是牽頭并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研究貸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的措施,對各經辦銀行的貸款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協調。研究完善貸款管理辦法及防范貸款風險的機制和措施,督促、檢查有關商業銀行制定規范、科學的貸款工作流程。財政部的職責是按照貸款規模負責籌措、撥付中央部委所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貼息經費,監督貼息經費的使用并督促地方財政部門及時、足額安排貼息經費。明確金融機構法人核銷助學貸款呆壞賬的具體手續,研究優惠扶持政策。教育、銀行、財政三部門都要進一步明確各自的職責分工,建立完善的組織機構和工作體系,真正負起責任。同時加強部門之間的配合與協調,保證這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二,簡化貸款手續,擴大貸款規模,為廣大貧困學生提供簡便、快捷、優質的服務。貸款手續繁瑣、貸款審批周期長是當前助學貸款工作中的一個突出問題。各經辦銀行一定要轉變作風,改進服務,積極主動地做好助學貸款工作。要盡量簡化手續,提高工作效率,減輕學生及高校不必要的負擔,使每一個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學生都能及時得到所需貸款。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學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銀行要配備足夠數量的人員,在助學貸款高峰期還要及時調配力量,加快辦理速度。要完善銀行內部考核制度,經辦銀行和經辦人員只要按照國家規定發放和管理國家助學貸款,確因貸款人逃貸,并能夠提供追索無效的有關資料,就不再追究經辦銀行和經辦人的責任。要通過金融部門的努力,提高申請貸款學生的獲貸率,讓更多的經濟困難學生在黨和政府的關懷幫助下順利完成學業。
第三,完善防范機制,規范貸款辦法,使助學貸款工作健康發展。解決助學貸款的回收問題,防范金融風險,是助學貸款工作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我們要在認真總結前一階段助學貸款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做好助學貸款工作、完善防范貸款風險的機制和辦法,采取切實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貸款風險。國務院決定自1999年10月1日起,在全國建立和實行公民身份號碼制度,國家為每個公民自出生之日起編定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最近國務院批準公安部在“十五”期間實施更換公民身份證的方案。方案規定要采用先進信息技術更新公民身份證,如在身份證中增加每個人的指紋以及防偽、防涂改技術等,公民身份號碼制的建立以及第二代身份證的實施,為個人信用征詢系統的建立奠定了重要的基礎。人民銀行要加快個人信用信息系統的建設,使信用落到實處。在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尚未啟用之前,可采取介紹、見證、追繳、公示等措施,保證貸款的如期回收。
第四,加大宣傳力度,強化信用教育,為助學貸款政策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新聞宣傳、教育、金融部門以及各高校要采取多種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對國家助學貸款意義及有關政策、辦法、手續等的宣傳力度,讓每一個大學生都明白國家助學貸款的意義、目的和具體辦理程序。要大力宣傳各地銀行、高校開展這項工作的好經驗、好典型,批評錯誤的觀點和行為。要通過宣傳教育使銀行工作人員進一步認識助學貸款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自覺性。要加強對大學生進行信用觀念教育和金融知識教育,把信用教育納入大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和畢業教育體系,使他們牢固樹立信用意識,珍惜自己的借貸信用和名譽,認真履行還貸義務。
當前,要特別注意做好秋季開學后學生助學貸款的準備工作,保證新學期經濟困難學生能夠及時得到國家助學貸款,為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創造必要條件。
助學貸款工作事關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化,事關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事關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體現,不單純是一個信貸業務問題。我們一定要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堅持講政治、講大局,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認真研究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把這項工作扎扎實實推向前進。
進一步推進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健康發展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 肖鋼
(2001年6月22日)
同志們:
今天,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聯合召開全國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會議,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交流情況和經驗,進一步部署落實國家助學貸款的政策措施,這對于推動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和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下面,我講兩個問題。
一、開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重要意義與基本情況
江澤民總書記在1999年7月召開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強調指出:“國運興衰,系于教育,教育振興,全民有責”,他動員全黨同志和全國人民以提高民族素質和創新能力為重點,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為實現黨的“十五大”確定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宏偉目標而奮斗。因此,運用信貸手段實施科教興國戰略是銀行系統的神圣職責。為了貫徹落實科教興國戰略,近幾年來,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出臺了國家助學貸款、一般助學貸款、教育儲蓄、教育保險和高校后勤社會化貸款等一系列信貸政策措施,各家商業銀行根據這些政策要求,結合本行的實際情況,也不斷改善金融服務,開拓創新業務,通過各種形式支持教育事業發展,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開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是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幫助經濟比較困難的優秀青年得以深造的重大政策,是關系到落實科教興國戰略方針的一件大事,各家銀行一定要充分認識開辦這項業務的重要性,把這項工作抓實抓好。
(一)開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有利于推動我國教育事業發展。據有關部門統計,目前,全日制本??圃谛W生約560萬人,其中經濟比較困難的學生比重在20%以上,隨著高校擴招和教育收費制度改革,進入高校深造的學生還會增多。為了支持更多的青年學生,特別是經濟上有困難的青年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幫助他們早日成為國家建設的棟梁之材,除了其他渠道的資助以外,開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是一項有效的措施,有利于加速人才培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
(二)開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有利于拓展消費信貸領域,進一步擴大內需。近幾年,各家銀行根據城鄉居民的實際需求,積極開發和創新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目前各銀行正在大力開展個人住房及家居裝修消費信貸、汽車消費信貸、大額耐用消費品貸款、旅游消費信貸等。發展消費信貸,可以使廣大居民通過貸款提前實現消費需求,有利于擴大內需,支持經濟發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改革開放以來,居民收入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個人的預期收入水平也在不斷提高。穩定的個人收入和不斷提高的預期收入,為發展和擴大消費信貸提供了重要的基礎條件。
助學貸款是鼓勵經濟困難的青年學生利用消費信貸完成學業的一個重要業務品種。目前,城鄉居民攢錢送子女上學的意愿強烈,據調查,在居民儲蓄存款中準備用于子女教育的比重最高,這說明開發教育信貸的潛力很大。同時,一般來說,由于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在就業時選擇的余地相對較大,預期收入水平相對穩定,因此,開辦助學貸款業務,是適應青年學生實際需要的,也是開拓消費信貸業務的客觀要求。
(三)開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有利于培養學生的自立自強精神。青年學生憑自己的信用申請助學貸款,對自己進行智力投資,將來畢業參加工作后用自己的勞動收入歸還貸款,不僅是學生勞動力素質的擴大再生產,也是學生在進入社會之前建立個人信譽記錄,樹立良好道德風尚的有益嘗試。青年學生自己借錢上學,工作后自己還貸,有利于培養他們的自強自立精神,有利于普及金融知識,增強他們的金融意識和信用觀念。由于經濟較困難的學生相當多的來自農村和城市低收入的家庭,用助學貸款幫助他們完成學業,也可以幫助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實現他們深造的愿望。
(四)開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是銀行拓展業務領域,培育潛在客戶和利潤增長點的機遇。對大學生開辦助學貸款業務,是面對未來素質較高的群體開拓業務領域,待他們將來成才后,會給銀行帶來不可替代的資源和回報。在學生最困難的時候幫助他們完成學業,成為高層次的人才,銀行業務的品牌形象也將會更有價值。因此,開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不僅對青年學生有利,對發展教育事業有利,而且對發展銀行業也是有利的。
我國開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時間并不長。1997年底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國務院辦公廳、人民銀行和教育部組團到英國考察助學貸款等支持教育的金融業務,提出了開辦全國統一的教育保險險種、教育專項儲蓄和助學專項貸款的意見,并專題向國務院領導做了匯報。之后,人民銀行與教育部、財政部開始研究制定有關國家助學貸款的政策,并經國務院批準,于1999年6月頒布了《關于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
國家助學貸款是以幫助高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日常生活費為目的的財政貼息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屬于商業性貸款,納入正常的貸款管理。貸款金額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日常生活費之和,期限一般不超過八年,執行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限貸款利率,不上浮。
國家助學貸款從1999年9月1日開始,由中國工商銀行在北京、上海等八個城市開始試辦有擔保的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到1999年底,國家助學貸款余額為400多萬元。2000年2月,在總結前一段試辦情況的基礎上,為解決擔保難的問題,經國務院批準,對有關政策進行了調整,決定對十八歲以上的在校大學生發放無擔保助學貸款,要求學校提供介紹人和見證人,到2000年6月底,國家助學貸款余額達到800多萬元。為了推動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經國務院批準,從2000年9月開始,國家助學貸款試辦范圍由八個城市擴大到全國,經辦銀行由中國工商銀行,擴大到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貸款對象由全日制本??茖W生擴大到研究生,同時中國人民銀行專門印發了《助學貸款管理辦法》,推動了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發展。到2000年底,國家助學貸款余額達到3.81億元,僅一個學期就增加了3.66億元。到今年5月底,四家銀行累計受理學生貸款申請53.4萬人,申請助學貸款金額33.37億元,其中17萬名學生已與銀行簽定了貸款合同,貸款合同金額12.62億元(實際發放6.33億元)。
此外,一般助學貸款業務也得到了較快發展,截止今年3月底,一般助學貸款余額為16.76億元,比1999年底增加11億元,累計與78萬名學生共簽定了30億元的貸款合同。其中,中國農業銀行的“金鑰匙”助學貸款、中國銀行的出國留學貸款、建設銀行“圓夢”助學貸款、農村信用社的農戶無擔保助學貸款等,都得到了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總的看,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發展勢頭不錯,但各地區發展不平衡,有些地區至今還沒有開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仍有相當多的學生得不到助學貸款,目前還不能滿足高校困難學生的合理貸款需求,還不能適應教育發展的需要。同時,有的借款人把助學貸款當成國家無償資助,借款后沒有償還的打算,有的甚至將貸款挪作他用,增加了助學貸款的風險。這些都說明國家已經確定的有些政策措施還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從銀行方面分析,主要原因是:
一是部分商業銀行的基層機構,在目前社會信用環境不佳,缺乏防范無擔保貸款風險手段的條件下,擔心發放無擔保的貸款收不回來,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積極性不高。由于商業銀行只對大學生集中在學校發放無擔保貸款,缺乏管理無擔保貸款的經驗,在沒有個人信用信息系統支持的情況下,加上學生畢業以后流動性比較大,商業銀行缺乏有效的貸款跟蹤管理手段,因此,一些銀行基層機構和信貸人員對發放助學貸款有顧慮。
二是商業銀行開辦這項業務眼前效益不大。由于國家助學貸款筆數多,金額小,銀行辦理的成本相對較高,收益不大,學生在校期間又不支付貸款利息,但銀行仍要墊交有關稅費,因此,一些銀行對這項業務主動推進不夠。
三是去年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出臺時,正是新生入學之際,時間比較緊,來不及學習領會有關文件要求,有的甚至還沒有傳達到基層,使一些地方缺乏思想上和工作上的準備,加上部分經辦銀行對有關政策、辦法和業務流程的宣傳介紹不夠,有關部門、地方、單位之間協調配合也不理想,影響了助學貸款發放。
四是實行一校一行,限制了國家助學貸款發放。由于一所高校的學生只能在一家銀行辦理國家助學貸款,這樣,開辦這項業務較早的商業銀行簽約學校就較多,辦理的業務量比較集中,使學生貸款不方便,等待時間較長;而開辦業務較晚的商業銀行一時又難以有簽約學校,還沒有開辦助學貸款業務。
二、進一步推進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幾點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暑期已至,新的學期即將到來。各家銀行的領導一定要從科教興國的戰略高度出發,認真學習、領會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進一步推進國家助學貸款的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及早研究,抓緊安排。各商業銀行特別是高校比較集中的地區,要提前做好準備,主動與有關部門和學校聯系,安排好足夠的人力物力,集中辦理新生入學高峰期的貸款業務,提高服務效率。人民銀行各分支行要及時了解當地銀行機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情況和問題,幫助和督促商業銀行辦好這項業務。
(二)認真執行國家助學貸款呆壞賬核銷和免征營業稅的有關規定。各商業銀行要根據財政部《助學貸款呆壞賬損失核銷的規定》,盡快完善本系統內助學貸款呆壞賬考核辦法和核銷損失的操作程序,充分調動基層機構和信貸人員開辦助學貸款業務的積極性。只要基層機構和信貸人員規范操作,并符合有關政策法規,對形成的助學貸款呆壞賬,不應再追究經辦行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為了具體落實免征國家助學貸款營業稅的政策,各商業銀行要及時統計匯總助學貸款的有關信息,對助學貸款業務單立臺賬,單設科目,單獨統計,單獨核算和考核。
(三)取消“一校一行”的規定,允許一校多行開辦助學貸款業務。一所高??筛鶕虡I銀行的服務質量選擇或更換經辦銀行,也可以選擇幾家銀行共同承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商業銀行要切實負起責任,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積極主動地配合有關學校,辦好助學貸款。
(四)切實加強貸款管理,防范金融風險。國家助學貸款是無擔保的貸款,各商業銀行要在實踐中積極探索防范貸款風險和減少貸款損失的途徑與措施,可以學校為單位,在公開報刊及有關信息媒體上公布助學貸款違約情況,對不講信用的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及違約行為,要公開曝光。對不主動與見證人和貸款銀行聯系、提供工作單位和通訊方式、不守信用的學生,也要記錄在案,將來納入全國個人信用信息系統。
為了克服銀行與學生聯系的困難,各商業銀行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時,除學校老師和同學可作為見證人以外,還可由家長作為貸款見證人,以便由家長協助銀行與畢業后的學生聯系,加強貸后跟蹤管理,保證助學貸款安全回收。
(五)加快建立個人信用信息系統。1999年5月,人民銀行批準在上海開展了個人信用信息征集咨詢試點工作,已取得了積極效果?,F已采集了110萬人的個人信貸信息,包括貸款發放、歸還、逾期以及信用卡發放、透支等情況。在上海的各商業銀行都與該系統聯網,可通過一定的授權查詢有關信息。目前,15家商業銀行已設立121個查詢網點,平均每天查詢近300人次。最近人民銀行在總結上海試點基礎上,已會同有關部委,研究提出了建立全國個人信用信息系統的方案,并已上報國務院。準備將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和銀行個人信用信息系統以及銀行賬戶管理系統,支付監測系統集中統一管理,形成資源共享的信用信息系統。各商業銀行要以推進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為契機,以大學生為主要對象,通過與高校緊密合作,建立借款學生的信用檔案,為將來建立全國性的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做準備,也為進一步發展無擔保貸款業務積累經驗。
(六)加強與各部門、各地方的協作配合。各級人民銀行和商業銀行要與當地教育行政部門、高校積極配合,及時溝通,解決開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同時,各商業銀行要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宣傳,讓更多的青年學生了解辦理助學貸款的規定和業務操作程序,方便學生申請貸款,提高工作效率。
財政部副部長張佑才同志在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2001年6月22日)
同志們:
剛才教育部保慶副部長傳達、學習了嵐清副總理的重要批示。這一重要批示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重視,也充分表明搞好國家助學貸款是各級政府、金融、教育、財政和高校的重要職責和義務,要增強搞好此項工作的自覺性。中國人民銀行肖鋼副行長也就進一步推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作了重要講話,總結了前一段工作的進展情況,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具體要求,講得很全面。下面我就財政部門如何發揮財政職能,積極支持、促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順利開展,講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行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重要意義,全面領會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政策規定
國家助學貸款是指為解決高校經濟困難學生無力支付學費、生活費而發放的財政貼息貸款,它是一種運用經濟手段資助高校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的重要形式。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加速人才培養,特別是家庭經濟較困難的學生得以深造的重大決策,可以較好地解決教育機會公平問題,體現了黨和國家對人民對學生的關心和溫暖。因此,我們要從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落實“科教興國”戰略的高度,來積極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將國家助學貸款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為順利組織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國務院辦公廳于1999年和2000年先后轉發了中國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關于國家助學貸款管理的有關通知(國辦發〔1999〕58號和〔2000〕6號)、《關于助學貸款管理的補充意見》(國辦發明電〔2000〕27號)。財政部專門以明傳電報下發了《財政部關于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財教發明電〔2000〕1號),同時以財金〔2000〕158號下發了《助學貸款呆壞賬損失核銷的規定》。這些文件對國家助學貸款的范圍、運作程序和財政貼息原則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一是明確國家助學貸款的范圍由北京、上海等8個試點城市擴大到全國范圍、全面啟動地方所屬高校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其經辦銀行由中國工商銀行一家擴大到包括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的四家銀行;二是逐步簡化貸款手續,盡量為學生提供簡便、快捷的服務;三是明確規定了財政貼息的原則和呆壞賬處理辦法,在財政貼息方面,按照高校的隸屬關系分別由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負責安排貼息資金,中央財政對國家助學貸款的貼息比例為50%,其余50%的利息由學生個人負擔,地方財政負責的貼息比例和總額由地方財政決定,在處理呆壞賬方面,同意由各商業銀行總行核實后,按實際發生額在所得稅前按規定核銷;四是要求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通過不斷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政策措施,從制度上保證了國家助學貸款的順利發放。
今后,各級財政部門要充分認識推行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的有關政策,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配合銀行、教育部門制定實施辦法,共同做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二、積極配合銀行、教育部門落實國家助學貸款的各項規定,及時安排、撥付財政貼息資金從銀行、教育部門調查匯總各地的執行情況看,各地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國大部分地區已按要求安排了財政貼息資金,態度比較積極。此外,為規范對財政貼息資金的管理,有些地區還制定了財政貼息資金撥付與使用的管理辦法。截至2001年5月31日,全國共有170089名學生簽訂了貸款合同,貸款合同總額為12.6億元,財政安排貼息資金總額為2.79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安排1.72億元,地方財政安排1.07億元。但是,實際已支付的貼息金額很少,中央財政已支付貼息金額為587.2萬元,地方財政為346.8萬元,合計支付貼息金額為934萬元。為什么困難學生實際貸到款少,從而財政貼息資金也少為什么國家助學貸款進度慢和發展不平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我們有關部門、地方重視不夠,抓得不緊,必須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視,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盡快加以解決。
落實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需要銀行、教育和財政部門加強協調配合,財政部門落實貼息資金也是一個重要的環節,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配合銀行、教育主管部門認真落實國辦發明電〔2000〕27號文精神,按規定落實國家助學貸款貼息資金,根據國家助學貸款的實際發放額度,及時辦理撥款手續,絕不能因貼息資金不到位而影響國家助學貸款的發放。同時各級財政部門要抓緊制定、健全國家助學貸款貼息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加強貼息資金的使用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國家助學貸款的健康發展。
三、加強調查研究,探索完善資助高校困難學生的政策體系
多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對高校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各地教育、財政等部門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初步在高等院校中建立起獎學金、學生貸款、勤工助學基金、特困生補助和學費減免多種形式的資助政策體系,目前在全國范圍內推行的國家助學貸款和一般助學貸款,既是資助政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充分發揮金融手段支持教育的實踐和嘗試。作為一種運用金融手段來支持教育的新事物,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還處于起步階段,實施過程中必然會暴露一些問題或矛盾,需要認真研究和探討。請各地財政部門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總結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經驗,針對存在問題研究對策,定期報告國家助學貸款的進展情況,提出政策建議,以不斷改革、完善資助困難學生的政策體系。也希望高校重視這項工作,一是確保困難學生能貸到款,確保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二是確保合理貸款規模,提倡困難學生要艱苦奮斗,不要亂貸款;三是增強學校在這項工作上的主動性。
同志們,國務院領導對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十分重視,多次批示中央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各級財政部要認真領會此次會議的精神,堅定信心,克服困難,以高度的責任心,扎實工作,為進一步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支持教育事業發展而不懈努力。謝謝大家!
統一思想 提高認識 狠抓落實 努力做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教育部副部長張保慶同志在全國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會議上的總結講話
(2001年6月22日)
同志們:
根據國務院領導的指示精神,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教育部今天在這里聯合召開全國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會議。這是自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以來兩部一行第一次舉行這樣的會議。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就是研究如何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于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全面推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中央、國務院領導對這次會議很重視,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同志專門作了重要批示。國家科教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廖曉淇同志將作書面講話。今天上午,財政部張佑才副部長和中國人民銀行肖鋼副行長已就此項工作做了重要講話。下午,中國工商銀行總行副行長張福榮、中國農業銀行總行副行長鄭暉、中國銀行總行副行長華慶山、中國建設銀行副行長羅哲夫又作了專門發言。云南省教育廳、浙江省財政廳、農行河南分行、中南大學等單位的代表在會上還介紹了各自的成功經驗與做法。會議開得很緊湊、很有效,達到了預期要求。相信會對今后進一步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起到積極的作用。下面,我想就會議之后如何抓好落實的問題,講幾點意見,也可以看作是對這次會議的總結。
一、要從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重要意義開展國家助學貸款,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加快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發展的一項重要政策。
立足于我國現代化建設的全局,為了滿足國家對高級人才的需求和廣大人民群眾希望子女能更多地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提高全民族的整體素質,迎接21世紀的激烈競爭和挑戰,為我國實現第三步發展戰略提供足夠的人才支持,黨中央、國務院于1999年作出了進一步擴大高等學校招生規模的重大決策。經過各方面兩年多的共同努力,去年全國各類高等學校共招生約470萬人,其中普通高校招生約220萬人,比1998年的108萬人翻了一番。全國普通高校的高考錄取率已由1998年的36%提高到57%。全國各類高等學校的在校生1100多萬人,高等教育的毛入學率達到11.5%。這樣的發展速度,是我國正常情況下所從來沒有過的,在世界高教史上也極為罕見。通過擴招,使我國高等教育的規模發生了巨大變化,有效地緩解了高等教育長期形成的“供求”矛盾與壓力,大大的提高了辦學效益,充分發揮了高等學校的辦學潛力,推動了各項相關高校改革的不斷深化,也為本世紀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做了人才方面的必要準備。盡管擴招工作還存在不少矛盾和困難,但總體上進展健康平穩,受到了社會各界的一致歡迎與好評,也得到了中央、國務院的肯定?!笆濉逼陂g,我國高等教育還要繼續保持一個積極發展的勢頭。到2005年,全國各類高等教育在校生要升至1600萬左右,毛入學率將達到15%。
根據我國的具體國情,積極發展我國高等教育的根本出路,一是靠改革,二是靠以政府為主、多渠道不斷增加投入。在今后一個時期高等教育領域的各項改革中,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和高校收費改革是兩項重要改革。高校收費改革的最終目標是要逐步建立一個由國家、社會、學校和個人合理分擔高教培養成本的機制。這種機制,如能盡快建立起來并在實踐中不斷加以完善,就會進一步調整高教投入的格局,就會促進我國高等教育更快更好地發展。過去我們沒有建立這種機制的條件,經過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的實踐和人民群眾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現在完全可以逐步實施這種機制了。但在我國現行的情況下,要推行這項改革,則應持積極、穩妥、審慎的態度,必須一手抓收費改革,一手抓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多種形式的資助工作,以保證每個被錄取的大學生都不能因家庭困難而失學。而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問題的一個最有效的辦法,從長遠講,則必須利用金融的力量,運用貸款助學的手段。
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是由我國的國情和我們的社會制度決定的。就國情來講,改革開放以來,全國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雖都有了顯著的提高,但總的來看,還僅是個小康水平。絕大多數人的收入還是比較低的,真正有錢的人還是少數,且尚有幾千萬人還沒徹底解決溫飽問題。更重要的是,我國各地的經濟發展很不平衡,13億人口中有近9億還是農民,農民的子女中有許多人是優秀人才。這種情況就決定了我們的高校收費改革不可能走得太快,收費標準也不能定得太高,現階段高等教育還必須主要靠國家投入支持,對高校中家庭經濟有困難的學生則必須采取有效的資助措施。從政治角度考慮,我們是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高等教育應當也必須體現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在受教育的機會方面,在統一的標準面前,應該是人人平等。如果讓家庭困難的學生大量失學,或者變成誰有錢誰上學,那我們的教育方針還如何貫徹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還如何體現正因為如此,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關心解決高校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在發展高等教育和實行高校收費改革的過程中,如何解決好高校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問題,一直牽動著黨中央、國務院領導的心。中央自1994年起,每年都動用總理預備金,專項用于對中央部屬高校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在1998年夏季洪澇災害發生后,中央財政又特撥???,用于補助家在災區的經濟特別困難學生。與此同時,在國務院領導的關心下,自1987年以來,教育部、財政部等部委一直致力于建立一種比較完善的資助困難學生的體系。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這種體系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來,其主要內容包括“獎、貸、助、補、減”五個方面:
獎,是指在學校設立各種形式的獎學金,幫助、支持家庭經濟困難、學習優秀的學生和學習農林、師范、體育、航海、民族等特殊專業的學生。助,是指學校在教學、科研、管理、后勤及校園環境維護等方面,為經濟困難學生設立一些助學、助研、助管崗位,幫助他們通過從事不同形式的勤工助學活動,獲得一定的報酬,貼補其在學習期間的一些開支。補,是指困難補助。每年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撥出一定的???,對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補助。學校也采取各種形式對他們予以資助。減,是指減收或免收學費。國家已經規定,對學習農林、師范、體育、航海、民族等特殊專業的學生,減免學費。同時,還要求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區別情況減收或免收學費。這些年,為保證剛考入大學的新生能夠順利入學,教育部明文規定各高校必須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上述“獎、貸、助、補、減”等不同的措施,確保每一位新生都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無法入學。國家還規定,高校每年應從所收學費中提取不少于10%的資金,用于資助經濟困難學生。
貸,是指由金融機構針對高等學校學生開展的各種助學貸款。今天我在這里講的貸款,主要是指國家助學貸款,不包括商業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一種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發放的無擔保信用貸款。其主要優惠政策是由政府對學生的貸款利息補貼一半。實踐證明,實施包括貸款內容在內的幫助家庭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上述政策,體現了江總書記的“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有利于黨的教育方針的貫徹、落實,有利于培養擁護黨、擁護社會主義事業的高級人才和接班人。
開展國家助學貸款,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建立并完善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制度的新探索。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的迅速發展,高等學校在校生人數不斷擴大,高校中家庭困難學生的人數也在不斷增加。在這種變化了的形勢面前,單靠上述的“獎、助、補、減”辦法,已無法完全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問題,必須借鑒國外的經驗,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通過金融機構的介入,不斷擴大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力度和覆蓋面?;谶@種迫切需要,在李嵐清副總理的親自推動、關心下,于1998年經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等部門共同研究,出臺了國家助學貸款制度。這項工作,1999年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武漢、沈陽、西安、南京等八個城市開展試點,去年又進而在全國全面推開。盡管這項制度在落實方面,目前還存在不少矛盾與問題,但已受到了社會各界的一致擁護和好評。隨著高校收費制度改革的深化,由學生個人或家庭適當負擔一部分高校培養成本,已是一種必然趨勢;用于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支出,也勢必成為今后每個家庭最重要的消費之一。但就我國城鄉居民的實際收入水平來看,有相當多的家庭可能還難以完全靠儲蓄來承受這種負擔,必須借助一定的銀行貸款。
對高校學生來講,開展助學貸款也會促使其在認識、觀念、行為等方面的轉變。國家助學貸款的開辦,不僅會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家長支持子女上大學在經濟方面的矛盾與困境,減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學習期間的顧慮與壓力,而且還將有利于正確引導社會消費,激發學生自覺學習的積極性,促使學生樹立自立自強、誠實守信的意識,有利于學生自身素質的提高。
因此,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各高等學校,都必須從落實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從我國高等教育事業改革、穩定、發展的大局,從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需要出發,進一步提高對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責任感、急迫感,克服困難,狠抓落實,千方百計把工作做得更好。
二、國家助學貸款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還不盡人意,遠遠沒有達到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在李嵐清副總理的親自推動下,在國務院辦公廳的協調指導下,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已完成了試點并在全國全面推開。為了不斷推進和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在不到兩年的時間里,國務院辦公廳已轉發了三個文件。朱镕基總理、李嵐清副總理和溫家寶副總理等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先后多次就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成立了由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組成的全國國家助學貸款部際協調小組。中國人民銀行不斷完善政策,制訂下發了一系列相關配套文件。各經辦銀行均啟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并努力擴大這方面的業務。教育部成立了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積極協助二部、行推動此項工作。與此同時,大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也初步建立了旨在資助省屬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國家助學貸款制度。各地教育、財政、金融機構和高等學校,為落實國家助學貸款制度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大量心血。同時,各新聞媒體也不斷加大宣傳力度。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一個比較系統的開展國家助學貸款的組織機構和管理體制已在全國建立起來。與此同時,社會各方面對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認識,正在發生深刻的變化。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勢頭越來越好,已取得了喜人的成績,并對我國高等教育的改革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據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最新統計,截止到2001年5月底,全國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共53.4萬人,申請貸款金額33.4億元,已簽訂貸款合同的學生17萬人,貸款合同金額12.6億元,累計已發放貸款6.27億元。各級財政共安排貼息經費2.79億元,已支付貼息金額934萬元。其中,全國地方院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不含體制改革中改由中央與地方共建的原中央部委所屬高校)的學生人數39.2萬人,申請貸款金額21.9億元,已簽訂貸款合同的學生10.1萬人,貸款合同金額6.7億元,累計發放貸款4.07億元,地方財政安排貼息經費1.07億元,已支付貼息經費346.8萬元;中央部委所屬高等學校申請貸款學生14.2萬人,申請貸款金額11.5億元,已簽訂貸款合同人數6.8萬人,貸款合同金額5.85億元,累計發放貸款金額2.2億元,中央財政安排貼息經費1.72億元,已支付貼息金額587.2萬元。今年頭五個月,實際發放貸款的金額比去年全年增長了51%。
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在我國是一項嶄新的工作。在這樣短的時間內,取得這樣的進展,是很不容易的,應當充分予以肯定。
但在肯定成績的同時,還應當清醒地看到,整個工作正如嵐清同志批示的那樣,僅是取得了初步成績。工作的總體狀況離預期的目標,離國務院領導同志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在此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是貸款進度不理想,貸款規模偏小。當前,既有貸不出、貸不到、也有不該貸的問題,但主要矛盾還是貸不出。根據上述統計材料,可以看出到今年5月底,全國高等學校中簽訂貸款合同的學生人數僅占申請人數的31%;已簽貸款合同金額只占申請金額的37%;也就是說,到目前為止仍有近2/3申請貸款的學生尚未能與經辦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從大的方面分析,到去年年底,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約560萬人。如按10%的必要貸款面來考慮,應該有56萬人得到國家助學貸款,但迄今已簽訂貸款合同的學生還不到17萬人。從中央、地方財政安排的貼息經費來看,至少可以支付幾十億的貸款金額。而實際情況是,到今年5月底全國貸款總金額為12.6億,實際累計發放的貸款額僅有6.27億。當然,我這樣講并不意味著不加區別地貸出的越多越好,而是要提請大家從中清醒地看到我們工作的差距。
二是工作進展不平衡。中央與地方比,一些地方行動慢。截止今年5月底,全國還有5個省、自治區未安排國家助學貸款貼息資金,有2個省、自治區的國家助學貸款尚未啟動。有一份材料反映,某省省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發放量僅為申請數的3.87%。高校與高校比,不少高校對開展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夠。因此,不主動同銀行配合,對開展國家助學貸款指導不力,有相當多的高校并沒有認真開展此項工作,相關的機構和人員也不落實。尤其要指出的是,在中央部委所屬高校中還有55所院校至今仍未啟動國家助學貸款。這是絕對不允許的。銀行與銀行之間,有些基層經辦銀行認識不到位,態度不積極。不少基層銀行的經辦人員,至今仍存在著種種不必要的顧慮,怕麻煩,怕風險。從而影響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進展。
三是在實施國家助學貸款過程中,還有一些矛盾與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解決。在如何防范風險,努力形成良性循環,如何更加簡便易行、規范化、科學化操作等方面尚有許多工作要做。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開辦此項工作時間較短,缺乏經驗。從試點開始,也只有不到兩年的時間。全面推開國家助學貸款的文件,又是去年8月下旬才印發的,下面還來不及消化和部署實施;由于國家助學貸款是一項新事物,社會各方面還有一個認識的過程,大家相互之間在工作上還需要一個磨合階段;宣傳教育不夠深入廣泛,一些學生、學校和經辦單位,對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了解不夠,還存在著種種不全面乃至錯誤的認識;開展國家助學貸款的具體操作包括一些實施辦法也不夠完善。但我看最主要的,還是一個認識和態度問題。認識不到位,思想不重視,行動不積極是主要矛盾。只要大家的認識真提高了,思想問題真解決了,這項利國利民的工作,就一定會做好,就一定能向中央、國務院領導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
三、狠抓落實,努力使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在今年實現決定性突破
?。ㄒ唬┮怀龉ぷ髦攸c。
今年的工作重點是全面落實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助學貸款,包括一般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當然都應該抓緊抓好。但今年的重點,是抓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因此,今年要在國務院的領導下,教育、財政、銀行和學校等有關單位通力合作,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進,堅決把這件好事辦實,把這件大事辦好。
?。ǘ┮谌媛鋵嵰殉雠_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方面狠下功夫。據了解,國務院和中央有關部、委、行出臺的一系列關于國家助學貸款的文件,并未得到全面執行。因此,今年我們工作的另一個重點,就是進一步全面落實已出臺的相關政策。銀行、教育、財政等有關部門和各高等學校,都要把精力和決心放在狠抓落實方面,要真抓實干,要層層落實責任,要切實加強督查。工作要注重實效,不要只滿足于一般號召。我們已經商定,到今年年底以前,不再出臺新的政策,就是一心一意抓對已出臺政策的貫徹執行。
?。ㄈ└鞲叩葘W校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落實。開展國家助學貸款,說到底,還是為我們高校服務。高校學生既是貸款的主體,又是最終的收益者。在制訂有關政策時,我們并沒有要求高校在此方面負不應負的責任,但高校在工作上必須盡應盡的義務,必須積極協助配合,把這件事情辦好。在此方面,高等學校領導要做到四個主動,即:主動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主動加強對學生的貸款指導,主動與經辦銀行配合,主動承擔高等學校在國家助學貸款辦理過程中應盡的義務。每個高等學校都要指定專門機構或專人,指導并協助學生辦理貸款有關手續。例如:誰是困難學生,誰應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貸款者的身份等,銀行并不了解,學生所在的高校當然應該主動向銀行介紹,或出具必要的證明。另外,學校一定要挑選有責任心、愛學生的人來負責此事。否則,工作也是做不好的。每個學校都要認真聯系落實經辦銀行。如發現哪個高校對此項工作不認真、不到位,而致使工作落不實的,就要追究哪個高校領導的責任。
?。ㄋ模└鞯匾J真落實配套措施。
主要工作是兩項,一是今年各地都要建立、完善對省屬高校的國家助學貸款制度。凡未啟動這項工作的,要立即啟動;凡未安排貼息資金的,要嚴格按財政部張佑才副部長的講話要求予以落實。二是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嚴禁推諉扯皮。凡是沒有成立相應機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立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1999〕58號文件的要求,成立由教育、銀行、財政等有關部門組成的省級國家助學貸款協調小組,小組下設貸款管理中心。協調小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在省級政府的領導下,制訂年度貸款指導性工作計劃,協調、溝通好教育、財政、銀行、高校之間的關系,及時研究解決或向領導反映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開展國家助學貸款,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金融、財政、教育和高校等部門之間協調行動,密切配合。關于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教育部在此方面的工作分工,國務院領導已有明確意見。希望各地也要參照國務院的做法,明確各有關單位之間的工作分工,以便各盡其責,進一步把工作做好。但不管如何分工,教育行政部門都必須更加主動、更加積極、更加努力的開展工作。
?。ㄎ澹└鹘涋k銀行要轉變作風,更加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目前,各經辦銀行在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中最關心的幾個政策問題,如全額核銷助學貸款呆壞賬,免征國家助學貸款利息收入的營業稅等,均已經得到解決??梢哉f,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因此,各經辦銀行對開展國家助學貸款不應再有什么顧慮,應全力以赴全面加以推動。具體經辦人員應該認識到這是以具體行動落實科教興國戰略,支持高等教育的發展,也是在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學生做好事、排憂解難。當一個大學生在他最困難的時候,我們銀行的經辦人員及時按國家規定,為其辦理了助學貸款,幫助他解決了就學的困難,這可能會影響到他的一生。為此,這個大學生也許一輩子都不會忘記我們銀行的具體經辦人員。希望有關銀行的具體經辦人員,能切實轉變觀念和作風,克服畏難情緒,不怕麻煩,滿懷感情,主動、及時地做好國家助學貸款的具體操作和發放工作,努力為符合條件的學生提供簡便、快捷、優質的服務。凡是學生提出國家助學貸款申請、且又符合貸款條件的,因銀行具體經辦人員無正當理由拖而不辦而造成學生失學、輟學的,要追究銀行經辦人員的責任。
?。┮M一步加大對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高等學校的檢查、督導;各經辦銀行總行要對下屬各基層銀行,建立起一種有效的監督機制。今后,凡經辦銀行發現高等學校不主動配合工作、不出具合理證明的,經辦銀行可及時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乃至教育部反映;凡高等學校發現經辦銀行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及時為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業務、不按合同向學生發放貸款的,高等學校有權向各經辦銀行總行乃至中國人民銀行反映。今年新生入學以后,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將聯合對落實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通過加大檢查力度等措施,促使各有關部門都能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
(七)要繼續加強教育,加大宣傳力度。各省要充分利用當地的各種新聞媒體,繼續廣泛深入的宣傳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政策。各省教育廳(教委)一定要負責把教育部、財政部印發的《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問答》的小冊子,及時、免費發到地、市、縣、鄉教育行政部門、高等學校和普通高中的畢業班。同時,也希望中央各大新聞宣傳單位,能進一步重視對此項工作的宣傳,通過各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大家的共同努力,使開展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政策辦法、辦理程序等真正能做到家喻戶曉。
各高校在印發《招生簡章》時,一定要刊登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內容和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措施。今年,凡在《招生簡章》中沒有注明上述內容的高校,必須在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時予以補發。同時,教育行政部門、高等學校和金融機構還要密切配合,采取有效的形式不斷強化對大學生的信用觀念和金融知識教育,使他們牢固樹立自覺履行還貸責任的觀點。
(八)加強調查研究,進一步解決落實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中的相關政策和問題。
在落實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過程中,各地、各高校和各經辦銀行發現的新問題、新情況,請及時向我們報告,并歡迎大家提出建設性的建議。今年下半年,我們將對這些問題集中進行調研,進一步明確相應的政策,報請國務院批準后于明年下發執行。
同志們,今年是全面落實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關鍵一年。秋季開學又是決定全年工作進展情況的關鍵。希望銀行、教育、財政等部門和各高校,能以秋季開學為突破口,精心組織,精心實施,全力推進。我相信,通過這次會議的推動,經過今年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會把這項工作全面加以落實,實現國務院領導提出的把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做得更好的目標。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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