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語信〔2001〕1號
為了進一步加強語言文字應用研究,逐步建立起科學、有序的語言文字管理機制,以適應新世紀語言文字工作發展的需要,現將《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科研規劃領導小組職責與構成》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簡稱“國家語委”)立項的科研項目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語委的語言文字科學研究工作,由國家語委科研規劃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規劃、部署。
第二章 項目管理
第三條 國家語委科研規劃領導小組根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規劃,組織專家進行科研項目指南和課題立項的論證,決定課題的立項。
第四條 科研項目一般采取單位申請、任務下達的方式。國家語委科研規劃領導小組對承擔單位的承擔能力進行審核。
第五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按項目申請書中的項目設計要求(含研究內容、研究方法、完成期限和成果形式等)及國家語委科研規劃領導小組的審批意見,組織項目組開 展研究工作。項目設計不得擅自改變;確需改變時,須由項目組報所在單位審查簽署意見后報國家語委科研規劃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第六條 國家語委科研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科研辦”)對研究項目實施日常性的統一管理。項目承擔單位應按年度檢查的要求及時向科研辦報告項目研究進展和管理工作情況以及科研經費的使用情況(一年內完成的項目,需提交中期報告),并對后續工作如何按期完成作出說明。項目進行中遇有重要問題和意外情況應及時報告??蒲修k根據國家語委科研規劃領導小組的決定和指示精神,對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項目的研究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
第七條 項目完成后,承擔單位要及時進行科研成果的鑒定工作,鑒定組專家名單需報科研辦審批。
第八條 項目承擔單位的領導要加強對項目的管理和協調,把承擔的項目納入本單位的科研計劃,在人、財、物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研究工作實行項目組負責人制,要加強項目自我管理,以保證研究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第九條 成果形式為國家語委語言文字規范(標準)的科研項目,須遵照《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語言文字規范(標準)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章 經費管理
第十條 項目經費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制度,嚴格按照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回執所填賬戶必須是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的賬戶,由財務部門填寫。項目組使用項目經費必須經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審核,接受財務管理部門的監督。賬戶發生變化,應及時書面通知科研辦。
第十二條 列入科研經費支付的項目:
1、科研管理費:按照年度科研經費的5-8%提取,用于日??蒲泄芾砉ぷ鏖_支;
2、勞務費:包括誤餐補助、加班補助、外聘人員的勞務費和優秀成果獎獎金等;
3、項目研究所需消耗材料購置費及儀器設備折舊、租賃、使用費;
4、項目研究所需的資料費、差旅費、學術交流活動費、會議費等;
5、經項目承擔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列入的其他費用。
第十三條 項目經費一般在研究工作開始時和階段成果檢查合格后按照50%、40%兩次撥付,剩余的10%在項目全部完成后撥付。
第十四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暫停撥付下期經費;情況嚴重的,科研辦有權終止合約,科研項目負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不提交或不按時提交項目進展情況和科研經費使用情況書面報告的;
2、擅自將經費挪作他用的;
3、經審查,科研階段性成果未達到預定要求的;
4、無正當理由而未按規定期限完成研究或研制任務的。
第四章 成 果 所 有
第十五條 項目成果歸國家語委所有,以教育部、國家語委名義對外發布和使用。項目承擔單位有將該成果用于科研、教學的權利和國家語委賦予的其他權利(國家語委賦予的其他權利另文規定)。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科研規劃領導小組職責與構成
一、職責
1、領導、規劃、部署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簡稱“國家語委”)的科學研究工作,擬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科研方向,編制科研項目指南和科研規劃,制定年度科研計劃。
2、決定國家語委的重大科研項目的立項。
3、對國家語委立項的科研項目進行階段性檢查、評估。
4、制定科研基金管理辦法和科研成果獎勵辦法。
二、構成
國家語委科研規劃領導小組組長由國家語委主任擔任,副組長由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長、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司長擔任,委員由國家語委各單位推薦一名成員及其他單位有關專家擔任。另聘國家語委咨詢委員會成員若干名為顧問。
國家語委科研規劃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科研辦”),科研辦是科研規劃領導小組的職能部門,負責日常工作??蒲修k設在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規劃協調處。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21世紀第一屆科研規劃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顧問:許嘉璐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國家語委咨詢委員會主任)
朱新均(原國家語委黨組書記、國家語委咨詢委員會副主任)
江藍生(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國家語委咨詢委員會委員)
陳章太(原國家語委副主任、國家語委咨詢委員會委員)
組長:
袁貴仁(教育部副部長、國家語委主任)
副組長:
李宇明(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長)
楊光(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司長)
成員:
沈家煊(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所長)
史習江(語文出版社社長)
王鐵琨(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副司長)
姚喜雙(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副所長)
黃行(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副所長)
國家語委科研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陳敏(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規劃協調處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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