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廳〔2002〕5號
《中小學教育技術裝備綜合統計報表》(國統函〔2001〕128號)經國家統計局批準,正式列入國家基礎性統計內容之一。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為基礎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宏觀決策提供可靠依據和進一步推進政務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現就加強中小學教育技術裝備綜合統計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將此項工作納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職責范圍,指導各級技術裝備部門做好中小學教育技術裝備綜合統計的具體工作。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重視和加強中小學教育技術裝備綜合統計隊伍的建設,要制訂規劃,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各級統計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各級統計人員的業務水平,并保持隊伍的相對穩定。
三、為提高統計工作的效率,保證數據傳輸與格式的統一,實現統計工作的網絡化,各地數據的上報統一使用中小學教育技術裝備統計軟件(ZDSoft.net中小學教育技術裝備綜合統計系統)。
四、數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是統計工作的核心,報表的填報和匯總人員必須如實填報,對虛報數據和故意漏報數據的人員及領導要追究行政責任。
五、為保證工作順利開展,各地要提前將中小學教育技術裝備統計工作和要求布置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獨立建制的學校。
六、此項工作作為一項常規性工作,今后我部不再另行通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務必在每年的1月31日前將統計報表(數據)報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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