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政〔2002〕3號
去年以來,在一些地方先后多次發生“法輪功”頑固分子向中、小學校學生傳播“法輪功”歪理邪說和利用中、小學生進行“法輪功”宣傳煽動活動的案件。事實再次證明,我們與“法輪功”邪教組織的斗爭不僅是一場嚴肅的政治斗爭,也是爭奪青少年一代的斗爭。
為了加大在中、小學校開展“校園拒絕邪教”活動的力度,進一步落實防范邪教毒害青少年的各項措施,防患于未然,現就有關工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與“法輪功”邪教組織的斗爭,進一步認清這場斗爭的長期性、尖銳性和復雜性,增強政治責任感和工作主動性。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處理“法輪功”問題的方針政策,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嚴密防范“法輪功”頑固分子向中、小學校進行滲透破壞活動。學校是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陣地,絕不允許“法輪功”邪教組織危害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一旦發生向中、小學生傳播“法輪功”歪理邪說和進行“法輪功”宣傳煽動活動的案件,各學校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深挖打擊工作。
二、在教師中開展遵紀守法、崇尚科學、抵制邪教的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廣大教師對“法輪功”邪教組織本質和嚴重危害的認識,使廣大教師在與“法輪功”邪教組織的斗爭中率先垂范,為人師表,主動宣傳馬克思主義唯物論和無神論,弘揚科學精神。要加強對教師隊伍的管理,絕不允許任何人利用學校講臺散布“法輪功”歪理邪說。對還未轉化及曾被處理過的“法輪功”人員,各學校暫不要安排其直接從事教學工作,并要安排專人做好教育轉化工作,防止其繼續從事“法輪功”違法犯罪活動。
三、結合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加強崇尚科學、反對邪教的教育,小學思想品德課和中學思想政治課教材要加入反邪教內容。同時,要充分發揮學校法制副校長的作用,結合法制教育和時事政策教育,以“法輪功”邪教活動作為反面教材,在學生中開展多種形式的反邪教教育,使廣大中、小學生不斷增強鑒別和抵制邪教的能力,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四、根據實際情況和中、小學生不同年齡特點,進一步廣泛開展“校園拒絕邪教”宣傳教育活動。通過主題團日、隊會、班會、法制講座、科普競賽、文藝演出、社團活動等多種形式,積極舉辦生動活潑的校園文化科技活動和校外活動,幫助廣大中、小學生認識“法輪功”的邪教本質,增強遵紀守法、崇尚科學、熱愛生活、珍惜生命的觀念。
五、各地教育部門要在當地黨委的領導下,利用與“法輪功”邪教組織斗爭的典型事例和反邪教掛圖、錄像和光盤等音像教育資料,廣泛在中、小學校進行宣傳教育,進一步揭露和控訴“法輪功”邪教對社會和青少年的危害。教育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反邪教教育的具體方案。請將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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