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衛辦疾控函〔2022〕10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教育廳(教委、教育局):
為進一步指導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壓實校園防控主體責任,有序落實常態化防控與應急處置措施,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當前疫情形勢需要,我們在前期技術方案基礎上,組織制定了《高等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五版)》《中小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五版)》和《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五版)》?,F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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