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司〔2017〕6號
有關博士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總體要求和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為推進我國博士研究生教育改革與發展,堅持立德樹人,創新培養機制,經研究,決定選取部分單位開展博士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貫徹落實《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號),服務國家創新驅動戰略,推動試點單位深化博士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通過支持試點單位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建設拔尖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平臺,著力破除制約博士研究生教育質量提高的體制機制障礙,為博士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提供政策樣本,形成博士研究生教育發展的政策機制,持續提高博士研究生培養質量。
二、基本內容
試點單位根據自身特色和辦學實際,按照博士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的目標要求,制定明確的試點方案,在博士研究生思政教育、招生選拔、投入資助、科教結合、課程教學、分流淘汰、導師隊伍、評價制度、國際合作、管理模式和質量保障等方面采取有針對性的改革舉措,取得顯著成效,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經驗。試點工作期限為4年(2017—2020年),試點單位要以2年為一階段,制定階段性改革任務和目標。有關改革試點任務指南見附件一。
三、遴選辦法
按照單位自愿申報、專家咨詢、批準確認等程序,分三個階段進行。
1.單位申報。有關博士研究生培養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自愿申報,填寫《博士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計劃書》(附件二)。
2.專家咨詢。根據各單位申報情況,聘請專家組成咨詢委員會,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價,提出咨詢意見。
3.批準確認。根據專家咨詢意見,批準部分單位開展博士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工作。
四、工作安排
請于9月10日前,將《博士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計劃書》一式10份報送我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大木倉胡同35號,聯系人:劉帥,郵編:100816,聯系電話:010-66097896),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liushuai@moe.edu.cn。
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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