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關于督導義務教育國家課程扎實落地并進行專項督查的建議”收悉,感謝您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開展國家課程實施情況的督導評估
教育部高度重視義務教育國家課程,始終將其作為教育督導評估的重點內容,推動各地各校切實將工作重心放在高質量落實國家課程方案和標準上來。一是開展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教育部印發《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教督〔2017〕6號),從資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質量、社會認可度等方面設計了一整套評估指標,與義務教育國家課程相關的指標得到了進一步強化,比如,要求課程開齊開足,教學秩序規范,綜合實踐活動有效開展,重點核查學校落實“五育并舉”情況,音樂、體育、美術、勞動教育等學科課程開設,以及藝體類等非學科類活動、競賽開展情況,其中,體育活動每天不少于1小時,藝術(音樂、美術)課時需達到規定要求;同時,還關注學生是否掌握1至2項運動技能,以及是否掌握1至2項藝術特長。二是開展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為客觀反映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業質量、身心健康及其變化情況,教育部印發《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方案(2021年修訂版)》,組織對義務教育階段四年級和八年級學生德育、語文、數學、英語、科學、體育與健康、藝術、勞動、心理健康教育等9個學科領域表現情況及相關影響因素進行監測,把“課程開設情況”作為重點監測內容。針對監測發現的問題,教育部印發專門函件,要求相關省份認真分析原因,結合實際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臺賬,推進整改。
二、關于完善國家課程落地專項督查工作機制
教育部不斷完善義務教育國家課程落地的專項督查機制,推進有關國家課程政策的有效落實。一是完善國家、省級、學校三級聯動的國家課程督查機制。教育部負責研制并發布義務教育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作為對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開展教育督導的重要依據,強化對課程改革的引領和服務,并開展國家課程實施的監測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則依據國家課程方案與課程標準,統籌研究制定省級義務教育課程實施辦法,并開展課程實施的省級督查、評估和指導,核查有關國家課程政策在各地的落實情況。學校主要依據省級義務教育課程實施辦法,立足本校實際,細化課程政策,注重在課程發展的規劃引領、內涵建設、方法創新和全過程組織等方面加強工作,通過定期自評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推進有關國家課程政策在學校層面的有效落實。二是健全遴選程序,組建課程實施監測專家工作團隊。教育部按照嚴格的資質認證標準和遴選程序,組建了由課程教學專家、學科教育專家、統計測量專家、信息技術專家、優秀教研人員代表等組成的專家工作團隊,從建立健全課程實施跟蹤調研、反饋改進機制角度,研制監測工作方案、構建監測模型、完善監測指標、開發監測工具等,為不斷修訂完善義務教育課程提供參考依據。2024年擬啟動相關工作。
三、關于部署專項行動規范義務教育國家課程的落實
2024年,教育部印發通知,部署專項行動規范義務教育國家課程的落地,督促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堅決懲處違反國家課程、招生、學籍政策,以各種名義變相掐尖、“陰陽課表”等問題,營造風清氣正的育人環境。一是開展基礎教育“規范管理年”行動。印發《關于開展基礎教育“規范管理年”行動的通知》(教基廳函〔2024〕17號),明確將2024年定為基礎教育的“規范管理年”,旨在依法依規整治基礎教育領域存在的違法違規、違背教育規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視化等行為,并列明了基礎教育規范管理負面清單。其中強調,嚴禁違反國家課程方案規定,隨意調整、增減課程,擠占德體美勞和綜合實踐活動課時;嚴禁違反國家規定以各種方式擠占學生“課間十分鐘”休息、違反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定的校歷提前開學、延遲放假,利用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二是推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印發《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的通知》(教基廳函〔2024〕11號),將“嚴格規范招生行為”作為重點任務之一,旨在整治招生過程中存在的任何違規行為。其中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對照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對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全面排查,堅決整治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快慢班,以及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等違規現象,以確保每位學生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環境中接受優質教育,并進一步促進國家課程的有效實施。
下一步,教育部將深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對義務教育國家課程的決策部署,并認真吸納代表建議。一是聚焦教育質量和人民群眾滿意度,繼續將義務教育國家課程的落實情況作為督導評估的重點,充分發揮教育督導作用,壓實各級政府教育主體責任,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過程性督查、輿情監測、明察暗訪和實地核查等多種方式,督促指導各地各校嚴格落實國家課程方案。二是指導各地出臺課程落實和教學規范,適時開展專項行動調研,及時反饋和通報違規行為和查處情況。三是加大對嚴重阻礙國家課程落地行為的督查懲處力度,以進一步提升義務教育國家課程在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和中小學的工作地位,確保國家課程的高質量落地。
感謝您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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