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在“十一五”開局之年,國務院決定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逐步把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的重大決策,為有效解決農村貧困地區中小學生上學難問題奠定了很好的基礎。為防止在中小學布局調整過程中出現新的學生失學、輟學和上學難問題,近日,我部已發出《關于實事求是地做好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的通知》(教基〔2006〕10號),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在保證學生就近入學的前提下進行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在交通不便的地區仍須保留必要的小學和教學點。為切實解決農村邊遠山區、交通不便地區中小學生上學遠問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高度重視農村邊遠山區、交通不便地區中小學生上學遠問題。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堅持寄宿制學校建設和低年級學生就近入學并舉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予以解決。要堅持以人為本,以學生為本,以方便和滿足學生和家長的需求為出發點,合理規劃,統籌安排學校的布局和建設。要切實擔負起責任,為每一個孩子提供就近入學的便利。原則上低年級學生應就近入學。對于低學齡兒童上學道路偏遠、交通不便的,要保留、改建一批小學或教學點。對于學齡兒童少,學生居住相對分散的,要采取合校分班、走教送教和普及推廣教學光盤等方法,為低年級學生創造學習條件。寄宿制學校建設以初中為主,小學高年級學生確需住校的應征得當地學生家長同意后也可以寄宿。要加快對現有條件較差的寄宿制學校的改造工作,使確需寄宿的學生能進入具備基本條件的寄宿制學校學習。尤其要強化寄宿制學校的管理,確保低學齡學生在校的安全、生活和學習,努力為學生健康成長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農村邊遠山區、交通不便地區中小學校布局調整、寄宿制學校建設等方面的調查研究工作,慎重對待撤點并校,確保當地學生方便就學。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邊遠山區、交通不便地區的教育發展狀況、人口變動情況和人民群眾的承受能力進行全面、細致、深入地調研,對中小學校的布局、學生的分布情況、道路交通、學生的需求、群眾關注的問題等要做到心中有數。調研工作既要有定量的統計,也要做定性分析,做到掌握情況客觀全面,解決辦法科學務實,避免因決策的失誤、工作簡單化和“一刀切”造成新的學生上學遠問題的發生。各地要積極探索和尋求解決學生上學遠問題的新思路和新辦法。
三、充分發揮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模式一”的作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在農村邊遠山區、交通不便地區的小學和教學點,大力推行以光盤教學為主教師教學為輔、光盤教學與教師教學相結合的教學方式,來彌補教師的不足,保證當地基本的教學質量。要組織具備接收衛星資源條件的農村中小學,將接收的教學資源下載下來并刻錄成光盤,通過走教送教等各種途徑,將教學光盤分送給農村邊遠山區、交通不便地區的小學和教學點。我部將組織專門力量,開發一套小學階段語文、數學、英語、音樂和美術等5門學科的小班教學模式培訓光盤,向農村地區中小學校免費提供,對利用模式一授課的教師及教研人員進行光盤培訓。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戰略高度,把解決好農村邊遠山區、交通不便地區中小學生上學遠問題作為貫徹科學發展觀,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重要保證,放在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好。要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健全制度和完善工作責任制,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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