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成〔2004〕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建設廳(建委),計劃單列市教育局、建設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建設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精神,認真實施國務院批轉的《2003-2007年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將《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教職成〔2004〕)2號)落到實處,滿足建設事業發展對施工、生產、服務一線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促進建設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教育部、建設部決定實施“職業院校建設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程”?,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04年起,在建筑施工(含市政工程施工)、建筑裝飾、建筑設備和建筑智能化等四個專業領域,在全國選擇94所中等職業學校、71所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作為建設行業實施技能型緊缺人才示范性培養培訓基地(以下簡稱培養培訓基地),與各地推薦的702個企業合作開展“建設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程”,預計到2007年,相關職業院??上蚪ㄔO行業輸送畢業生23.8萬名,提供短期培訓130萬人次,逐步緩解建設行業生產實踐一線技能型人才緊缺的狀況。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發揮相關院校和合作企業在探索新的培養培訓模式、優化教學與實訓過程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提高職業教育對社會和企業需求的反應能力,促進職業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
二、實施“建設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程”的職業院校,要與企業單位建立合作進行人才培養培訓的機制,實行用人“訂單”式教育與培訓的新模式,要緊跟行業發展動態、密切關注企業需求變化,及時調整專業方向,確定培養培訓規格,開發、設計實施性教育與培訓方案。
參與合作的企事業單位要充分依托職業院校進行新職工的培養和在職職工的培訓,與職業院校簽訂人才培養培訓合同,優先錄用合作院校的畢業生,并積極參與職業院校的教育與培訓活動,在行業人才需求、培養目標、知識技能結構、課程設置、教學內容的確定和學習成果評價等各方面發揮主導作用。企事業單位有責任為合作院校提供專業師資、實訓設備,并接受合作院校教師和學生見習和實習。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為承擔建設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任務的職業院校創造條件,在規劃用地、項目立項、實訓基地建設、技能鑒定機構設置、技術發展政策、人才需求信息、資格證書核發、就業指導與服務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和幫助。要充分利用行業優勢,幫助職業院校組織建立主要由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參加的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為推動產教結合,加強校企合作創造條件。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建設行政部門要按照教育部、建設部制定的建筑(市政)施工、建筑裝飾、建筑設備和建筑智能化等四個專業的指導方案,組織有關院校積極實施“建設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程”。要支持職業院校按照企業對技能型人才的實際需求安排文化基礎課程,重點突出職業技能訓練教學內容。要把畢業生就業率作為衡量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的主要依據,全面推進建筑類專業領域的教育教學改革。
職業院校開設的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的專業,原則上不低于兩個建制班。高等職業院校實施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的專業,學制為兩年。對口專業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時,要按培養技能型人才的要求確定考試科目和考試標準。
四、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建設行政部門要支持承擔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任務的職業院校推行學分制等靈活的教育教學管理制度,支持職業院校針對生源狀況和工作實際需要,實行分層次教學、分專業方向教學和分階段教育。要落實職業教育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方針,積極擴大職業教育的服務面向,促進學歷教育與短期培訓的相互融通與合理銜接。要將相關專業領域中的核心教學課程與訓練項目用于企業職工的知識更新和技能提高培訓以及農村轉移勞動力的培訓,實現資源共享。要加強對本地區相關職業院校和專業的宣傳,支持和安排相關專業優先招生,加強對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
五、各地建設行政部門要按照行業人才的準入要求,引導職業院校辦學,要將職業院校學歷教育中的專業能力要求與國家職業資格標準和行業用人標準有機結合起來,為學生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提供方便,使學生在取得學歷證書的同時按照有關規定獲取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要幫助和支持實施“建設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程”的職業院校建立建設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按照建設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建設行業生產操作人員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人教〔2002〕73號)要求,推動相關職業院校在校學生按照統一標準、統一命題、統一考務管理、統一證書的原則及規定的程序進行職業資格鑒定。
各級建設行政部門要將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指導方案的要求和職業技能標準、鑒定規范有機地統一起來,注意兼顧院校教學特點和學生特點,緊密結合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指導方案中的教學與訓練項目或課題,在學生每完成一項教學與訓練項目或課題后,適時組織相應職業(崗位)、工種的技能鑒定,鑒定合格者,由建設行政部門會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共同核發《職業資格證書》。建筑業專業技術管理從業人員資格認定按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
六、實施“建設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程”的職業院校,要切實加強專業師資隊伍建設。建立專業教師定期輪訓制度,支持教師到企業和其他用人單位進行見習和工作實踐,提高教師的專業能力和教育教學能力。聘請生產一線的技術人員、技師、高級技師等擔任兼職教師,加強實習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努力形成“雙師”型師資隊伍。要積極創造條件,在2006年前將相關院校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專業領域的骨干教師輪訓一遍,選拔和組織優秀教師出國進修。
要加強實驗實習基地建設,建立符合教育教學需要的專業教室和實訓基地。要緊密跟蹤相關專業領域最新科技動態和技術發展,在實訓中突出本專業領域的新知識、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方法。
七、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爭取財政對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作的經費投入,為“建設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程”的實施提供必要的經費保證,建立符合教育教學需要的專業教室和實訓基地,改善職業院校相關專業的教學和訓練條件,支持教師培訓和課程教材開發等工作。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的教育和培訓經費,應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相關職業院校培養培訓技能型緊缺人才。
八、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建設行政部門要密切合作,切實加強對實施“建設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程”工作的協調和領導,并與建設職業技能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相結合,保證各相關專業領域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作的實施。要不斷總結實施“建設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程”的經驗,推動職業教育更加適應建設勞動力市場對技能型緊缺人才的需求。
附件:1.中等職業學校建設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指導方案
2.高等職業教育建設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指導方案
3.關于我國建設行業人力資源狀況和加強建設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作的建議
4.承擔建設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任務的職業院校與合作企業名單
教 育 部 建 設 部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 |
1. | 建設行業職業院校名單與企業合作名單.doc |
2. | 建筑行業資源報告.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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