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督辦函〔2018〕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人民政府教育督導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教育督導部門:
為進一步做好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結合近兩年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縣(市、區)創建實際和教育事業發展形勢,我們補充了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縣(市、區)評估認定內容?,F將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增設督導效果評估認定指標
在原有《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縣(市、區)評估認定標準》基礎上,增加督導效果指標,重點對責任督學掛牌工作在規范學校管理、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方面取得的實際效果進行核查。具體考核的二級指標為:
1. 黨的教育方針得到切實貫徹落實。學校辦學方向正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深入開展,學生思想品德狀況良好,校風、教風、學風和師德、師風良好。
2. 學校規章制度健全、管理規范??h域所有普通中小學校實現一校一章程并能夠依法依規治校、校務公開、民主管理;教師、學生、人事、財務、資產、教學、安全等各項管理制度健全齊備。
3. 校園安全工作到位。校園內食堂管理規范;飲水安全可靠;衛生狀況良好;校園消防安全設施完善,定期檢查、維護、更新消防設備;校園周邊環境安全,學生交通安全有保障;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全校性的安全逃生演練。
4. 適齡兒童、少年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機會。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和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比例不低于85%。
5. 控輟保學效果明顯??h域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以上。
6. 招生行為規范。城區和鎮區公辦小學、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學校)就近劃片入學比例分別達到100%、95%以上。
7. 課程開設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h域所有普通中小學開齊開足國家規定課程(包括學校道德與法治、語言、歷史、科學、體育、藝術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按規定使用教材。
8. 學生心理健康、體魄強健??h域內所有普通中小學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學生體質健康達標率近三年呈上升趨勢或均已超過90%。
9. 教育秩序良好。學生課業負擔重、教師參與有償補課、亂收費亂編班、教輔材料過多過濫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得到有效糾正或解決。
二、在原有評估指標中增加部分內容
1. 第22考核點增加責任督學“組織教育工作社會滿意度調查每學年不少于1次”內容。
2. 增加“責任督學工作檔案管理規范,督導方案、記錄、報告等工作全過程材料齊全完備”作為第24考核點。
3. 第26考核點增加縣級教育督導部門“每年編制1冊督學工作案例”內容。
三、增設一票否決事項
1. 縣域內近3年發生過重大校園安全責任事故。
2. 縣域內當年發生過情節惡劣的學生欺凌事件。
3. 責任督學公示牌缺少責任督學姓名、照片、8項督導事項、聯系電話四要素之一或沒有懸掛在學校正門口顯著位置。
四、工作安排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在每年的4至10月期間申報1次本年度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縣(市、區)。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每兩個月組織1次實地核查工作。認定結果于年底統一公布。對已經國家評估認定的創新縣(市、區)將建立復查制度。
各地要嚴格標準、嚴控質量,有計劃有節奏地做好申報工作,要把創建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縣(市、區)作為推動當地教育工作的重要手段,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推進中小學校掛牌督導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附件: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縣(市、區)評估認定內容一覽表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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