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廳〔2005〕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部屬各高等學校:
目前,2005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已進入關鍵階段,各項工作正在緊鑼密鼓、緊張而有序地進行。為全面貫徹落實2005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議精神,確保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率不低于2004年同期水平,圓滿完成2005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目標和任務,現就當前要著重做好的幾項重點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就業工作,“一把手”要親自抓就業,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制,一級抓一級,確保各級完成今年的就業工作目標。
二、加強就業信息服務,千方百計促進畢業生充分就業。在畢業生離校前的幾個月,各地和各高校要抓緊收集用人信息,積極推薦畢業生,舉辦多種形式的招聘活動,并嚴格高校畢業生招聘會管理,確保招聘會安全。要大力開展網上招聘活動,2005年所有普通高校都要開通就業服務信息網。教育部將按季度公布開通就業網的高校名單。
三、促進畢業生就業和創業的各項政策落實到位。繼續貫徹落實中央和地方近幾年出臺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和措施,找準薄弱環節加大落實力度,并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新辦法、新舉措。要通過多種新聞媒體廣泛開展政策宣傳和政策解讀,幫助畢業生充分了解就業政策。
四、切實提高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水平。要貼近學生實際做好畢業生思想教育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就業指導服務,方便快捷地為畢業生辦理各種就業手續。2005年內,所有普通高校都要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及隊伍建設的幾點意見》(教學〔2002〕18號)要求,實現就業指導服務的“機構到位、人員到位、經費到位”,切實達到量化標準。
五、大力開拓畢業生就業空間,鼓勵畢業生下基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比照國家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做法,結合當地實際實施地方項目。2005年教育部直屬高校都要積極開展為到艱苦地區、艱苦行業就業的畢業生提供獎勵或代償助學貸款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其他高校積極開展此項工作。
六、進一步加強就業統計和督查工作。強化就業統計工作的領導責任制和工作責任制,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的統計標準和要求。凡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統計報告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4〕7號)下發后沒有進行專門培訓的省份,今年上半年必須組織高校進行統計工作培訓。各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要對當地高校開展就業統計專項檢查,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現象。
七、加大對貧困畢業生的幫扶力度。對貧困畢業生等就業困難群體要給予更多的關心和幫助,要開展個性化的就業服務,做好細致的心理輔導、就業推薦,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各地要加強對上述各項工作的督促檢查,我部將與有關部門對相關工作進行檢查和抽查,并以適當方式對各地和高校的經驗、問題進行通報。
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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