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港澳臺辦〔2020〕70號
各有關高校:
根據《霍英東教育基金會高等院校青年教師基金及青年教師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以及《關于批準霍英東教育基金會第十六屆高等院校青年教師基金資助項目的通知》要求,我辦將開展第十六屆高等院校青年教師基金資助項目第二次撥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撥款金額為資助金額的50%。項目獲得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霍英東教育基金會第十六屆青年教師基金項目第二次撥款申領表》(附件);
2. 本人身份證及工作證正反面復印件,并加蓋學校公章;
3. 2018年、2019年項目執行情況報告。
二、我辦對收到的材料進行審查后,將資助經費匯至各高校指定人民幣賬戶。
三、基金獲得者應在收到資助經費后的7個工作日內,將學校出具的《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寄至我辦。
四、根據管理辦法,未按時提交2018年、2019年項目執行情況報告的,將暫緩撥款。
五、目前暫在國外的青年教師基金獲得者,須回到國內高等院校從事教學、科研工作后,方可申領。本屆項目經費保留至2021年3月,逾期不申領按自動放棄處理。
六、請于2020年7月31日前將申領材料寄至我辦。相關附件登錄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港澳臺事務辦公室)網站下載。
聯系人:楊藝程、林津如
電 話:010-66096281/6937
傳 真:010-66018223
郵 箱:gat@moe.edu.cn
地 址:北京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教育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100816)
附 件:霍英東教育基金會第十六屆青年教師基金資助項目第二次撥款申領表
教育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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