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局函〔2019〕3號
各相關教材編寫出版單位:
為認真聽取社會各界對國家課程教材(含中小學國家課程教材、中等職業學校統編教材、高等學校馬工程重點教材)的意見建議,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完善教材編寫,現就相關教材編寫出版單位做好教材意見建議聽取和處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材編寫出版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教材意見建議收集處理工作,健全工作機制,明確專人負責,加強跟蹤研究,不斷完善教材編寫工作。
二、教材編寫出版單位要開通專門渠道,在門戶網站和所出版教材的版權頁或后記中明確意見建議接收方式,包括電話、電子郵箱、通訊地址等,確保溝通渠道暢通。
三、對意見建議的處理應及時、嚴謹、客觀,按照程序開展登記整理、研判處理、申請復核等工作。
1.登記整理。教材編寫出版單位要建立意見建議收集處理臺賬,及時記錄收到的意見建議,做好分類整理。
2.研判處理。對教材內容提出的意見建議要及時轉教材編寫組認真研判,提出處理辦法。對不宜采納的意見建議,向提出者說明情況并解釋原因;對可采納的意見建議,告知提出者擬采納情況。對意見建議的處理情況一般應在10個工作日內答復,如需進一步研究的,原則上不超過30個工作日。
3.申請復核。如意見建議提出者對答復有異議,且多次溝通無效,教材編寫出版單位可向國家教材委員會學科專家委員會申請復核,由專家委員會研究提出處理意見。教材編寫出版單位根據專家委員會意見,做出最終處理,并將情況告知意見提出者。復核受理工作由國家教材委員會學科專家委員會秘書處(教育部課程教材研究所,010-58556765,ncctjcc@126.com)具體負責。
四、教材編寫出版單位要認真整理總結教材意見建議處理反饋情況,于每年12月底前向國家教材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教材局,010-66097816,jiaocaichu@moe.edu.cn)提交書面報告,重要事項應隨時報告。
教育部教材局
2019年1月15日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務
京ICP備10028400號-1 京公網安備11010202007625號 網站標識碼: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