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社會團體2020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1-99-2021-0006-1 | 生成日期: | 2021-03-17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信息類別: | 其他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辦公廳發布做好社會團體2020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
部業務主管社會團體及其掛靠單位:
根據《民政部關于開展全國性社會團體2020年度檢查的函》(民函〔2021〕16號)要求,現就做好我部業務主管社會團體2020年度檢查工作(以下簡稱年檢)通知如下:
一、各社會團體要高度重視年檢工作,認真學習文件,對照檢查要求,如實、規范、完整地填報年度工作報告書,按時提交年檢材料。
二、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2019年度檢查要求改進(整改)的社會團體,需形成書面改進(整改)報告,經掛靠單位審核并出具書面意見后提交。
三、各掛靠單位要認真學習文件,及時對所掛靠的社團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對社團年檢材料進行嚴格審核把關,確保材料齊全、填寫完整、真實可靠,并根據黨組織建設、內部管理、遵章守紀及活動開展等情況對其年報材料出具書面意見。
四、為做好常態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倡減少現場辦理年報年檢業務,盡量通過郵寄的方式遞交材料,確需到現場辦理的,請電話預約、事先咨詢了解有關情況。年檢紙質版材料過EMS郵寄至教育部社團辦,所有材料的電子版(掃描為PDF格式)存入以“社團全稱+2020年檢材料”命名的文件夾,在寄送紙質版材料的同時發送至郵箱stb@moe.edu.cn。
五、報送材料清單
1.年度工作報告書(一式兩份);
2.《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一式兩份);
3.已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團體,應當如實填寫舉辦公益慈善活動情況,并按要求報送經審計的上年度專項信息報告(一式兩份);首次確認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應當報送經審計的前兩個年度的專項信息報告(一式兩份);
4.《教育部業務主管社會團體信息情況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
5.《教育部業務主管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情況表》(見附件3);
6.《全國性教育類社會團體掛靠單位審核意見表》(見附件4),首頁需填寫掛靠單位聯系人信息;
7.2019年度檢查中,民政部要求整改或提出改進建議的社會團體,需提交書面報告(一式兩份)及掛靠單位意見;
8.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大木倉胡同37號教育部社團管理辦公室。
教育部機關黨委聯系人及電話:楊穎 010-66097710。
教育部社團管理辦公室聯系人及電話:
劉璐 010-66097735,依磊 010-66096460。
附件:1.民政部關于開展全國性社會團體2020年度檢查的函(民函〔2021〕16號)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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