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關于同意撤銷大連藝術職業學院等3所高等職業學校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12-0044-1 | 生成日期: | 2012-04-09 | 發文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發文字號: | 教發函〔2012〕71號 | 信息類別: | 發展規劃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經研究,同意撤銷大連藝術職業學院等3所高等職業學校的建制。 |
教發函〔2012〕7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國務院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設立高等職業學校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0〕3號)、《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民辦高校規范管理 引導民辦高等教育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06〕101號)、《教育部關于頒布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暫行)的通知》(教發〔2000〕41號)和《教育部關于“十二五”期間高等學校設置工作的意見》(教發〔2011〕9號),經研究,同意撤銷大連藝術職業學院等3所高等職業學校的建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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