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學校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4-2010-0131-1 | 生成日期: | 2010-04-27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發廳〔2010〕1號 | 信息類別: | 教育綜合管理 | ||
內容概述: | 為貫徹落實全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領導講話要求,結合教育系統實際,進一步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教育部對學校開展2010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
教發廳〔201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目前各地陸續進入春季森林防火緊要期,南方森林火險等級居高不下。3月1日,國務院召開全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為貫徹落實此次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領導講話要求,結合教育系統實際,進一步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現對學校開展2010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充分認識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認清當前的嚴峻形勢,嚴格落實責任。結合自身實際,認真學習《森林防火條例》和《草原防火條例》,與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有機結合,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做好2010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二、加強森林草原防火的宣傳教育,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將森林草原防火知識納入學校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內容,切實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知識進學校的工作。要通過網站、宣傳欄、廣播、報紙等途徑,以及開展專題講座、報告會等形式,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的宣傳教育工作。特別是校園附近有山林、草場或者校園地處山林、草場的學校,要根據當地發生事故的規律,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識,教育學生不要將火種帶入森林、草原,不要隨意玩火。要積極開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和實踐演練,切實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逃生能力。
三、因地制宜,將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實處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對各級各類學校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對校園附近有山林、草場的學校,對擁有林場、草場的學校,要予以建檔備案,并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同時,此類學校要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為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進一步完善學校森林草原防火的應急預案和規章制度,落實應急物資儲備,并積極配合所在地政府開展火災隱患排查和應急演練工作,確保各項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實處。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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