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下達2008年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8-0165-1 | 生成日期: | 2008-04-28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發文字號: | 教發〔2008〕15號 | 信息類別: | 發展規劃 | ||
內容概述: | 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大政方針、總體發展思路和總規模;分省、分部門本??普猩傄幠?;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招生計劃。 |
教發〔2008〕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發展改革委,計劃單列市教育局、發展改革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發展改革委,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
根據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現將2008年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下達給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并就計劃執行過程中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要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高等教育事業發展工作,適當控制招生增長幅度,相對穩定招生規模,著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教育公平,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嚴格執行國家制訂的2008年普通本科和高職(??疲┱猩媱?,確保國家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宏觀管理目標的實現。
二、高等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安排要堅持以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導向,進一步加大招生學科專業結構的調整,加強學生的實踐能力、創造能力和就業能力、創業能力的培養,著力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加快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緊缺的高素質專門人才的培養,加快生產、服務一線緊缺的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堅決停止社會需求不大、畢業生就業困難的長線專業的招生。
三、做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以下簡稱“協作計劃”)工作。承擔“協作計劃”的省份,要督導有關高校,保質保量地落實好分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工作,為逐步縮小區域間高等教育發展差距、促進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公平做出積極貢獻。高等教育資源比較豐富的省份和中央部門所屬高校也要創造條件,繼續加大對中西部地區、貧困地區、邊疆地區、民族地區招生生源計劃的投放力度,為縮小區域差距、促進教育公平做出應有貢獻。
四、各地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民辦高校規范管理引導民辦高等教育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06〕101號)、《民辦高等學校辦學管理若干規定》(教育部令第25號)和《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6號)的有關規定,加強對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的招生、辦學各個環節的監督和管理,確保民辦高等教育健康發展。
五、各地要繼續加強對普通專升本、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的管理,嚴格執行“普通專升本招生規模不超過當年省屬高校高職(??疲獙卯厴I生的5%,對口招生規模不超過當年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的5%,五年制高職招收初中畢業生規模不超過當年本?。▍^、市)高職(??疲┱猩媱澋?%”的規定。各地普通專升本、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以及五年制高職轉入高職段學生均應納入當年各地普通本??普猩媱澘傄幠冉y籌安排。
六、貫徹執行《高等教育法》,依法規范辦學行為。除經教育部批準或備案的高等學校、分校辦學點外,任何單位或機構不得實施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嚴格禁止普通高等學校借聯合辦學的名義,設立分校、校外辦學點或在低層次學歷教育學校舉辦高層次學歷教育。
七、各地要加快收縮成人高等學校舉辦普通高等教育的辦學點和辦學規模。成人高等學校舉辦普通高職(??疲┙逃仨氝_到普通高等學?;巨k學條件的要求,2008年具有普通高職(??疲┱猩Y格的成人高等學校,以本文附件公布的名單為準,其他任何成人高等學校不得擅自安排普通高職(??疲┱猩媱?。嚴禁成人高校、廣播電視大學掛靠普通高校舉辦普通高等學歷教育。
八、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巨k學條件指標(試行)﹥的通知》(教發〔2004〕2號)的規定要求,對今年被確定為“紅”、“黃”牌的高等學校,主管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即“紅”牌學校停止招生,“黃”牌學校的招生規模不得超過2008年畢業生數,同時加大投入,盡快改善辦學條件。
九、未經教育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批準,任何軍事院校不得面向地方招收無軍籍學生開展普通或成人高等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向軍事院校下達招生計劃。對軍事院校違反國家和軍隊規定擅自招收的無軍籍學生,教育部將不予以學籍學歷電子注冊、不發放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十、各地各部門要堅決維護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管理工作的嚴肅性,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未經教育部同意,不得跨隸屬關系下達和調整年度本科、高職(??疲┱猩媱?。繼續實行嚴格的高校招生資格、招生計劃與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相掛鉤的政策,切實維護招生計劃管理的嚴肅性。
十一、各地、各部門將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下達給所屬高等學校的同時,須抄報教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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