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編報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10-0051-1 | 生成日期: | 2010-03-09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
發文字號: | 教發函〔2010〕14號 | 信息類別: | 發展規劃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201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印發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請有關部門據此編報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建議。 |
教發函〔2010〕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發展改革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發展改革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發展改革委,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
根據201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現將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印發給你們,請據此編報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建議,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國務院135次常務會議關于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和《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要求,認真研究分析當前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面臨的形勢,堅持“穩定規模,優化結構,提高質量,辦出特色”,切實推進高等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二、進一步調整、優化招生學科和專業結構,做好分校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工作。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的安排要堅持與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高等學校的辦學條件等情況掛鉤,對畢業生就業率低的學校和專業、辦學條件緊張特別是被確定為“黃牌”的學校,要嚴格審定其招生規模;要根據國家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認真分析未來一個時期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特點,加強對各類專業人才需求的規律性研究,引導和激勵高等學校建立招生學科專業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好招生、培養和就業,提高人才培養的適應性。
三、加大對中西部地區對口支援力度,繼續做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以下簡稱協作計劃)。2010年協作計劃安排12萬人,其中本科7萬人,高職(??疲?萬人,由辦學條件較好的14個?。ㄊ校ㄝ敵鍪。┑墓k普通高校承擔,面向今年升學壓力較大、高等教育資源有限的8個中西部?。▍^)(輸入?。┱猩ǜ郊?和附件2)。2010年,各協作計劃輸出省要在上年正常生源計劃規模和結構的基礎上,按照附件2明確的規模和結構,將協作計劃足額落實到各輸入省。各輸入?。▍^)要協調當地招生部門,積極與輸出?。ㄊ校┘訌姕贤?,周密部署,提供方便,切實做好招生錄取等環節的服務工作,確保2010年協作計劃順利實施、足額完成。
四、加大對普通高校生源計劃安排的宏觀引導和調控。為進一步縮小地區間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差距,促進教育公平,請高等教育資源相對豐富、2010年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降幅較大或升學壓力相對較小的北京、天津、遼寧、黑龍江、上海、浙江等?。ㄊ校?,在2009年常規跨省生源計劃和2010年協作計劃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面向部分中西部?。▍^)的生源計劃(具體安排意見詳見附件3)。2010年,各地均不得減少跨省計劃總量。
五、繼續加強對普通專升本教育、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職應屆畢業生和五年制高職教育的管理,普通專升本、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職應屆畢業生的招生規模和五年制高職進入高等教育階段的學生規模均要納入各?。▍^、市)2010年招生計劃。普通專升本教育要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和錄取程序,招生規模要嚴格控制在2010年省屬高校高職(??疲獙卯厴I生的5%以內(招生規模限額見附件4),“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不得舉辦普通專升本教育。五年制高職教育要堅持以獨立設置的職業技術學院為主要辦學主體,不得由中職學校單獨舉辦,招收初中畢業生的招生規模不得超過當年本?。▍^、市)高職(??疲┱猩媱澋?%(招生規模限額見附件4)。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職應屆畢業生規模要綜合考慮高中畢業生數量和職業教育發展需求,在年度招生計劃內統籌安排。
六、進一步減少舉辦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校的校數,成人高校要合理定位,依托行業主管部門,充分發揮其在學習型社會建設和終身教育體系建設中的作用,改革辦學模式,大力發展多樣化的繼續教育和社區教育。舉辦普通高等教育的成人高校,基本辦學條件必須達到《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巨k學條件指標(試行)〉的通知》(教發〔2004〕2號)中有關規定要求。招生資格實行年審制,由主管部門報教育部審定。成人高校和廣播電視大學不得掛靠普通高校舉辦普通高等學歷教育。
七、嚴格實行高校招生資格、招生計劃與新生學籍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相掛鉤的政策,切實維護招生計劃管理的嚴肅性。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本通知下達的計劃規模編報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也不得跨隸屬關系下達和調整年度普通本科、高職(??疲┱猩媱?。
八、著力依法規范高校招生和辦學秩序,確保校園穩定和諧。各地、各部門不得出臺違背國家政策的地方性政策,高等學校不得借聯合辦學的名義,設立分校、校外辦學點,嚴禁中專學校掛靠普通高校舉辦普通高等教育、??茖哟卧盒炜勘究圃盒Ee辦普通本科教育。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對所屬高校招生和辦學各個環節的監督和管理,對招生和辦學行為不規范、內部管理不力的學校,要堅決調減招生規模,情況嚴重要暫停招生。
九、未經教育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批準,任何軍事院校不得面向地方招收無軍籍學生開展普通或成人高等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向軍事院校下達招生計劃。對軍事院校違反國家和軍隊規定擅自招收的無軍籍學生,教育部將不予以學籍學歷電子注冊、不發放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十、加強對普通高校舉辦預科班的管理,未經教育部批準,任何高校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預科班。普通高等學校舉辦的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計劃須報教育部審批,并隨國家確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一并下達和執行。
十一、本科和高職(??疲I設置和調整須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未經教育部批準或備案的專業不得安排招生。
十二、請各地、各部門于2010年3月15日前,按照附件5格式將分學校、第二學士學位和少數民族預科招生計劃報送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并報送電子版至jhc@moe.edu.cn;同時將分學校招生計劃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社會發展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報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少數民族預科招生計劃報送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分專業招生計劃請于2010年4月15日前分別報送教育部發展規劃司、高等教育司,并報送電子版。有關部門(單位)、計劃單列市教育局在上報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同時,抄送學校所在?。▍^、市)教育廳(教委)。
附件:1.2010年各地、各部門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xls
2.2010年“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實施方案.xls
3.2010年部分省市普通高等教育較2009年新增跨省生源計劃調控方案.xls
4.2010年各地普通專升本和五年一貫制招生計劃限額.xls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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