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網絡教育規范管理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05-0534-1 | 生成日期: | 2005-12-28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高廳〔2006〕1號 | 信息類別: | 高等教育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網絡教育規范管理的通知》。 |
教高廳〔200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各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
自開展現代遠程教育試點(以下簡稱試點)工作以來,網絡教育發展迅速,已成為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試點高校在辦學模式、教學模式、技術模式、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等方面進行了有益實踐和探索,特別是在優質資源建設與共享、學習支持服務及體系建設、質量管理等方面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許多有價值的經驗和成果。但是,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少數試點高校的辦學定位不明確、對網絡教育學生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個別試點高校違規招生、虛假承諾等。為了進一步加強對試點高校網絡教育的規范管理,實現網絡教育健康、有序和可持續發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試點高校要進一步認識發展網絡教育的重要意義。積極發展網絡教育是推動教育信息化、實現教育公平和教育普及、構建國家終身教育體系和學習型社會的有效途徑。試點高校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正確處理好規模、質量、結構、效益的關系,統籌網絡教育和其他各類教育的協調發展。
二、試點高校要進一步明確網絡教育的發展定位。網絡教育定位為非全日制教育,主要面向在職人員開展網絡高等學歷教育和職業資格證書教育、崗位培訓及其他非學歷培訓等各種形式的繼續教育。試點高校要結合學校自身的定位、特色和學科優勢,科學合理地確定辦學類型、層次和專業。
三、試點高校要切實加強對網絡教育的領導和規范管理。要重視網絡教育的發展與規范辦學,把網絡教育納入學校的總體發展規劃,完善網絡教育的管理體系。特別要規范招生、教學、考試、學籍、證書發放等各個環節的管理以及加強對校外學習中心的監管。要及時解決教學和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高校穩定和網絡教育的可持續發展。
四、試點高校要嚴格執行我部已出臺的網絡教育畢業生學歷文憑和就業政策。網絡教育的學歷文憑是國家予以承認的學歷文憑,有關單位要按照《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文憑證書規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要求,嚴格規范學歷文憑的填寫、審核、發放與管理。繼續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現代遠程教育試點學校網絡教育畢業生就業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教學廳〔2004〕4號),對符合文件規定的網絡教育學生,可發放“X X?。ㄗ灾螀^、直轄市)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如跨?。▍^、市)就業,根據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學??上虍數厥〖壐咝.厴I生就業主管部門申請,經審核可發《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并需在備注欄注明“網絡教育”字樣。
五、試點高校要明確與校外學習中心和公共服務體系的職責關系,共同完善網絡教育教學過程管理體系。試點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移專業和課程設置、招生錄取、考試命題和評閱、論文答辯、畢業和學位資格審核等辦學職責和權利。
六、試點高校要全面清理網絡教育發展過程中有關問題。要嚴格依照我部相關文件規定,全面清理從2000—2005年網絡教育在招生、培養、畢業等方面有關遺留、違規辦學、不規范承諾和管理的問題,系統研究和制定對策措施及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對于已出現的問題,試點高校領導要高度重視,并配備強有力的工作班子,及時妥善處理,確保穩定。
七、試點高校要高度重視網絡教育的穩定問題。根據我部有關文件要求,試點高校應進一步明確學校是穩定工作和責任的主體,高度重視并切實做好穩定工作。要充分發揮學校黨團組織、各有關部門和學生組織的作用,密切注視網絡教育學生的思想動態,并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嚴格學生管理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可能出現的各種不利于穩定的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保證正常教學工作秩序。
八、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試點高校要從維護穩定的高度,重視研究網絡教育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要狠抓管理,健全制度。要認真清理和嚴肅查處網絡教育違規招生、違規設點和虛假承諾問題。對出現嚴重問題的試點高校,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負責人的責任。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實現網絡教育健康、有序和可持續發展。
接到本通知后,試點高校黨政一把手要盡快召開專題會議,落實上述要求。請各試點高校將落實情況和處理意見等于2006年3月10日前以學校名義用書面和電子郵件形式報我部高等教育司備案(聯系人:劉英,電話:010-66096266,傳真:010-66097822,66020758,E-mail:liuying@moe.edu.cn)
教育部辦公廳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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