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公布新調整認定的首批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名單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7-06-2004-0566-1 | 生成日期: | 2004-03-15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職成廳〔2004〕1號 | 信息類別: |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 | ||
內容概述: | 國家級中等職業學校名單、評估工作布置等政策 |
教職成廳〔200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和《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精神,進一步推進中等職業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加強骨干示范性中等職業學校建設,我部在2003年各地中等職業學校合格評估工作的基礎上,開展了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調整認定工作。各地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發展的方針,認真組織了本地區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的評審、推薦工作。經專家評審后,提出了新調整認定的首批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建議名單。經研究,現決定批準北京市商貿學校等1076所學校為新調整認定的首批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并予以公布(名單見附件)。為進一步加強骨干示范性學校建設,現就做好今后有關調整認定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此次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調整認定工作尚未進行完的?。ㄗ灾螀^、直轄市),應嚴格按照我部有關開展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調整認定工作的要求和程序,組織好第二批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的評審和推薦工作,于2004年10月底前將有關材料報送我部。
二、從2005年開始,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調整認定工作將逐步常規化。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10月份組織對本區域內新申報的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進行評審并向我部推薦,對已認定的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中辦學層次發生變化和辦學水平下滑、不再具備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條件的學校提出調整建議并報我部,我部將每年公布一次調整認定情況。今后,我部將研究制訂建設國際一流水平的中等職業學校的標準及評估辦法,開展建設一批高水平中等職業學校的工作。各地要嚴格控制中等職業學校升格。
二〇〇四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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