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關于做好2006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7-06-2006-0118-1 | 生成日期: | 2006-02-17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 |
發文字號: | 教職成〔2006〕1號 | 信息類別: |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 | ||
內容概述: | 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 |
教職成〔200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和《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以下簡稱《決定》)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教育工作全局,抓住機遇,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大力推動職業教育快速健康發展,現就做好2006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6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2006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和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要立足教育工作的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從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滿足現代化建設對職教的需求出發,統籌協調高中階段各類教育事業的發展,切實把大力發展職業教育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教育工作的戰略重點,把擴大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作為實現“十一五”教育規劃的一項重要目標。2006年全國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要在2005年招生總量的基礎上再擴大招生100萬人。這是關系教育工作戰略全局的一項重要任務。各地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和教育發展實際,把我部提出的2006年度分省中等職業教育指導性招生任務進行分解,納入目標管理,及早做出部署,采取強有力措施,努力實現中等職業教育又快又好的發展。
二、統籌管理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領導,從2006年起,各地必須要按照《教育部關于統籌管理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職成〔2005〕3號)要求,理順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管理體制,實行統籌管理。要進一步明確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部門的職責分工,建立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招生專門機構,統一制定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政策和措施,統一組織生源,統籌協調、統籌規劃、統一安排和利用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教育資源,打破學校歸屬部門和類別的界限,統一組織實施招生工作。這項工作是加快發展中等職業教育,進一步擴大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規模,規范招生秩序的一個關鍵環節和重要舉措,各地要嚴格按文件要求落實。
三、進一步做好東部對西部、城市對農村中等職業學校聯合招生合作辦學工作。各地要按照《教育部財政部勞動保障部關于開展東部對西部、城市對農村中等職業學校聯合招生合作辦學工作的意見》要求,搭建工作平臺,通過召開招生洽談會等多種形式為校際間合作提供服務。合作雙方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堅持依法招生和辦學。2006年要實現東部對西部中等職業學校聯合招生合作辦學40萬人。
四、認真組織實施跨省招生工作。充分發揮東部地區、中心城市優質職業教育資源及就業優勢,組織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實行跨省招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東部支援西部、城市支援農村,推動區域間職業教育均衡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措施。鼓勵中等職業學校實行集團化、規?;?、連鎖化辦學。
從2006年起,東部地區、城市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民辦中等職業學校)跨省招生,由招生學校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跨省招生學校和招生人數方案,于每年2月底前報我部匯總下達,由生源所在地招生部門安排招生。為對考生和社會負責,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未經公布的學校不得跨省招生。
五、認真組織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高中畢業生工作。各地要把中等職業學校招收高中畢業生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納入中職招生工作。各中等職業學??蓱{普通高中畢(結)業證書,通過注冊入學方式自主招收高中畢業生(包括往屆生和高中畢業進城務工人員),以就業為導向安排教學內容,接受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或培訓。實行學歷教育的學制為一年或一年半??刹扇」W交替、半工半讀等形式,對學完規定課程,經考核合格者,發給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允許跨地區、跨省招生,允許中等職業學校根據用人單位雙方的協議約定,一年中多次組織招生。
六、各地要按照《決定》要求,建立和完善職業教育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制度?!笆晃濉逼陂g中央財政每年安排八億元資金專門設立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獎學金。我部會同財政部根據各地上一年度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狀況、招生規模、東西部地區中等職業學校聯合招生合作辦學情況、高中階段教育結構等,確定并安排各地國家助學金和獎學金分配名額。
地方財政要通過安排專項經費、教育券、以獎代補等辦法資助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農村貧困家庭和城鎮低收入家庭子女,推動中等職業教育家庭貧困學生助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中等職業學校要從學校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獎、助學金和學費減免,并積極組織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開展勤工儉學和半工半讀,以保障助學工作的順利實施。
七、要切實加強對五年制高職招生的管理。各地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辦好五年制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幾點意見》(教職成〔2002〕2號)精神,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凡職業技術學院招收初中畢業生,實行五年制一貫制,或職業技術學院與中等職業學校按照五年制高職統一教學方案聯合進行三、二分段培養的,須由各地省級招生部門從參加當年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的考生中擇優錄取。中等職業學校不得單獨舉辦五年制高職教育。
各地要嚴格按照《教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編報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的通知》(教發函〔2006〕4號)的有關精神,確定五年制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招生規模。
八、建立招生激勵機制。各地要將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工作列入各級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內容,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建立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工作年度總結、表彰的工作機制。
要實施中職招生“陽光工程”。要從根本上杜絕部門和地方保護、搶拉生源、惡性競爭、“有償”招生等行為發生,為招生學校提供公平、有序的招生環境和優質服務,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九、切實加強招生宣傳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組織并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大力宣傳職業教育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現代化建設中的突出作用;宣傳國家關于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擴大職業教育規模的重要意義;宣傳職業學校的辦學特色;宣傳社會各行各業中職業學校畢業生發揮的重要作用和做出貢獻的典型;宣傳國家和地方統籌管理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和措施;宣傳東部對西部、城市對農村聯合招生合作辦學的具體任務和做法。要使社會、學生和家長及時充分了解有關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辦法,不斷營造有利于促進中等職業學校進一步擴大招生規模的良好環境和社會氛圍。
各類中等職業學校,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招生部門的統一部署,安排做好招生宣傳工作。
十、積極推進招生信息化管理工作。各地招生部門要負責建立統一規范的初中畢業生電子檔案和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信息系統,并負責檔案管理工作。保證向招生學校提供準確、真實的初中畢業生信息。要積極創造條件,2008年前應全部實行計算機遠程異地網上錄取。
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按照上述要求認真研究制定具體措施辦法。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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