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關于公布全國重點建設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全國職業教育師資專業技能培訓示范單位評估合格名單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7-06-2011-0043-1 | 生成日期: | 2011-10-28 | 發文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發文字號: | 教職成函〔2011〕8號 | 信息類別: |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 | ||
內容概述: | 今年3月至7月教育部對56個全國重點建設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8個全國職業教育師資專業技能培訓示范單位進行了評估。結合單位自評、專家書面評審和現場考察情況,形成了對各個基地和示范單位的評估結論。北京理工大學等55個基地、四川長虹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等6個示范單位評估結論為“合格”,保留基地和示范單位資格?,F將評估合格的基地和示范單位名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發布通知。 |
教職成函〔201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各全國重點建設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全國職教師資專業技能培訓示范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根據《關于開展全國重點建設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評估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11〕14 號),今年3月至7月我部對56個全國重點建設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以下簡稱“基地”)、8個全國職業教育師資專業技能培訓示范單位(以下簡稱“示范單位”)進行了評估。結合單位自評、專家書面評審和現場考察情況,形成了對各個基地和示范單位的評估結論。北京理工大學等55個基地、四川長虹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等6個示范單位評估結論為“合格”,保留基地和示范單位資格?,F將評估合格的基地和示范單位名單予以公布(具體名單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要求如下。
一、調整事項
1.為便于管理和開展工作,湖北工業大學-湖北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江蘇技術師范學院-中德無錫高級職業技術學校、中國海洋大學-山東省平度市職教中心、山東理工大學-山東-巴伐利亞職教師資培訓中心等4個聯合組建的基地,拆分為8個獨立的基地。
2.因院校設置調整,經征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意見,決定將原哈爾濱工業大學基地改設在哈爾濱華德學院。
二、工作要求
1.各基地要進一步提高對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工作的重視程度,將其納入本單位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健全常規工作機制和管理制度,加強組織機構建設,充實專職管理、師資和科研隊伍,堅持培養與培訓并舉、實踐與研究并重,提高服務職教師資隊伍建設的能力和水平。要對照評估意見,認真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著力改進薄弱環節。要深化校企合作,創新培養培訓模式,打造一批重點專業和品牌項目,形成自身特色和優勢,充分發揮國家級基地的引領示范作用。
2.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重視基地工作,加大對基地建設的投入,加強對基地工作的指導,積極發揮基地在職教師資隊伍建設和職教科研方面的作用。要結合本地區職業學校專業布局,擴大省級職教師資基地的專業覆蓋面,為完善國家級基地為龍頭、省級基地為骨干、校企合作、靈活開放的職教師資培養培訓體系打下扎實基礎。
附件:全國重點建設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全國職業教育師資專業技能培訓示范單位評估合格名單.doc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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