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關于批準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立項項目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05-0520-1 | 生成日期: | 2005-12-20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 |
發文字號: | 教高函〔2005〕23號 | 信息類別: | 高等教育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立項項目,批準通知 |
教高函〔2005〕23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國務院有關部委教育司(局),部屬有關高等學校:
為促進我國高等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引導高等學校以社會需求為導向,深化教育教學改革,走多樣化人才培養之路,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根據“高等學校教學質量和教學改革工程”的總體安排,今年9月份,我部布置了“高等教育專題研究項目”、 “研究性學習和創新能力培養的研究與示范”教學改革立項項目和“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養目標、模式與方法的研究與實踐”教學改革立項項目的申報工作,組織開展高等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的立項研究工作。
在經過公布項目指南、接受高校申報、組織專家評審等程序的基礎上,經研究,決定批準52個立項項目,其中,“高等教育專題研究項目”13個,“研究性學習和創新能力培養的研究與示范教改項目”15個,“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養目標、模式與方法的研究與實踐教改項目”24個(見附件),現予以公布。
為了保證立項項目的順利實施和取得實質性成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立項項目納入“高等學校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統一管理,我部高等教育司負責項目的指導、檢查和評估驗收。
二、“高等教育專題研究項目”實行項目主持人負責制,我部有關人員參與項目的研究工作。項目主持人負責立項項目的總體水平和研究進度,統籌安排和負責使用本項目研究經費。項目學校應按不低于1∶1的比例落實配套經費,為項目實施創造良好的內外部條件。專題項目應在2006年底前完成,并向我部提交項目研究報告。
三、“研究性學習和創新能力培養的研究與示范教改項目” 和“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養目標、模式與方法的研究與實踐教改項目”實行項目主持人和項目學校負責制。項目主持人負責立項項目的總體水平和研究、實踐進度,統籌安排和負責使用本項目研究經費。項目學校負責對本校項目的協調和管理,按不低于1∶1的比例落實配套經費,并在人員安排、政策保障和條件配備等方面給予支持,確保立項項目按期高質量完成。本兩類項目應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并向我部提交項目研究與實踐成果總結報告。
四、本次立項的資助經費由我部撥出,各項目要合理使用研究經費,??顚S?。
五、本次立項工作是我部加強分類指導,推動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希望有關高等學校要高度重視立項項目的研究工作,力求使立項研究取得突破性成果。各項目學校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所屬高校承擔項目的統籌管理和監督,并給予必要的經費和政策支持,為學校推進教學改革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附件:
三、 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養目標、模式與方法的研究與實踐教改立項項目名單
教育部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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