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關于規范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培養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0-07-2005-0218-1 | 生成日期: | 2005-03-14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 |
發文字號: | 教師〔2005〕4號 | 信息類別: | 高等教育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2005年3月14日發布的通知,為保證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培養質量,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研究制定教師教育發展規劃,加強對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培養的統籌管理。對培養小學和幼兒園教師的學校的基本條件做出規定。 |
教師〔2005〕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近年來,各地根據教育改革發展的總體部署,積極調整教師教育結構和布局,逐步提高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培養層次和質量,不斷提升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是,在推進三級師范向二級師范過渡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也要引起高度重視。例如,有的地方在不具備條件的學校培養小學和幼兒園教師;有的地方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和錄用把關不嚴,使不具備教師資格者進入了教師隊伍。這些不恰當的做法和不規范行為,使得小學和幼兒園教師供求關系失衡,培養質量下降,培養使用脫節,嚴重沖擊教師入門把關,嚴重影響小學和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為了保證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培養質量,提高教師專業化水平,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的實際需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開放、改革、規范、提高”的原則,研究制定教師教育發展規劃,統籌規劃本地區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培養工作,科學合理地確定小學和幼兒園教師的培養層次、培養規模和實施途徑,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培養質量。
二、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培養的統籌管理。培養??埔陨蠈W歷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要遵循《高等教育法》關于“高等教育由高等學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機構實施”的規定,執行《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試行)》(教高〔2004〕4號)關于“教育類專業(分類代碼6602)一般限于師范高等??茖W校中設置”的要求,舉辦學校應達到《普通高等學?;巨k學條件指標(試行)》中確定的師范類院校的合格標準。要逐步將小學和幼兒園教師的培養納入高等教育層次。積極支持普通本科院校舉辦小學教育和學前教育專業。培養中師學歷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要根據當地小學和幼兒教育發展的實際需求情況,合理確定規模,嚴格執行招生計劃。
三、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開展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培養工作的專項評估。培養小學和幼兒園教師的學校首先必須達到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基本辦學條件要求,同時還應當具備以下舉辦教師教育的基本條件:
1.具有十年以上教師培養經驗,有體現教師教育特色的培養方案,能嚴格按照課程計劃實施教學;
2.從事教師教育理論和實踐方面教學的專任教師數量足夠且結構合理;
3.有滿足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培養需要的教學條件和設備,師范類學生人均教師教育類圖書要達到100冊以上,有一定數量的微格、心理觀察和教學觀察等專用教室和實驗室;
4.有滿足學生教育實踐需要的相對穩定的教育見習和實習基地;
5.師范類學生生源好,應屆畢業生年底就業率在70%以上,畢業生深受社會歡迎。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據學?;巨k學條件、教師教育基本條件、辦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等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本地區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培養工作的監測體系和量化標準,組織力量對現行培養小學和幼兒園教師的機構進行專項評估,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并于2005年11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不具備條件的學校,從2006年開始停止招收師范類專業學生,2005年以前招收的學生,仍繼續按照原招生時的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四、各級培養小學和幼兒園教師的學校要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強化質量意識,加強教學管理,加強小學教育和學前教育專業建設,嚴格執行教學計劃,突出教育實踐環節,積極推進現代信息技術在課堂教學中的應用,積極吸收和借鑒傳統中等師范教育的豐富經驗,積極探索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培養特點和規律,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培養在整個教育事業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強對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培養工作的領導。理順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培養管理體制,加強對培養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評估。嚴格掌握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嚴把教師入口關,堅決杜絕不具備教師資格者進入教師隊伍,全面提高小學和幼兒園教師整體素質,促進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
教育部
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務
京ICP備10028400號-1 京公網安備11010202007625號 網站標識碼: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