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關于公布第五批基本普及初等義務教育縣名單的決定 | ||||
信息索引: | 360A11-04-2002-0010-1 | 生成日期: | 2002-01-04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 |
發文字號: | 教督〔2002〕2號 | 信息類別: | 教育綜合管理 | ||
內容概述: | 公布達到“普初”基本要求縣級名單 |
教督〔2002〕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以及原國家教委頒發的《普及義務教育評估驗收暫行辦法》等規定,2001年,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經過檢查評估,確定固原縣基本普及初等義務教育。教育部通過審查認定,固原縣基本達到現階段普及初等義務教育的各項規定,現予以公布。
希望固原縣進一步加強領導,鞏固提高普及初等義務教育成果,為進一步實現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目標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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