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教學基本要求》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2-07-2011-0007-1 | 生成日期: | 2011-05-28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思政廳〔2011〕5號 | 信息類別: | 高等教育 | ||
內容概述: | 為提高大學生心理健康素質,教育部制定、印發《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教學基本要求》。 |
教思政廳〔201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教育規劃綱要以及全國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談會精神,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2004〕16號),推進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學化建設,進一步發揮課堂教學在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大學生心理健康素質,我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教學基本要求》,現印發給你們,請據此并結合本地區、本學校的實際,制定科學、系統的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請將有關情況和意見建議反饋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教育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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