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5-07-2006-0086-1 | 生成日期: | 2006-01-04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學廳〔2006〕1號 | 信息類別: | 高等教育 | ||
內容概述: | 本??普猩?/td> |
教學廳〔200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高校招生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現將《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辦法》(附件一)及《2006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學校(含項目)名單》(附件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并加強對本地區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領導,認真督促檢查本地區2006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高校嚴格執行我部高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有關規定和本通知的有關要求,全力做好該項工作。
二、嚴格專項測試要求和程序,實行信息公開制度。2006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高校應按照我部批準的本校高水平運動隊項目招收學生。高校應根據培養要求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依據國家頒布的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對考生進行體育專項測試。測試項目、時間、地點、選拔人數、選拔程序、錄取辦法等內容須通過招生簡章向社會公布。在測試和選拔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標準和程序進行。高校所在地的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要對測試工作進行監督。
有關高校在通過本校網站對體育專項測試合格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后,應于2006年4月15日前將合格考生信息按照規定格式(附件三)報生源所在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和我部(高校學生司)備案。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要將考生信息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并要求合格考生所在中學將名單在校內張榜公布。我部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為:www.chsi.com.cn)對合格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未經我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招生學校不得錄取,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也不得為高校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三、嚴格落實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度。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高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制。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本省(自治區、直轄市)2006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對群眾反映、媒體曝光的問題要及時認真調查處理。省級招辦和高校對考生報考資格要認真審核,對不符合報考資格和持假證書的考生堅決不予報名和錄取。
我部將對高校招生情況進行檢查,對經查實違規招生的高校,將取消其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并嚴肅處理責任人,處理結果向社會通報。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本通知及附件及時轉發至本地區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二○○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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