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09年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三次預警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7-04-2009-0294-1 | 生成日期: | 2009-08-28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體藝廳〔2009〕8號 | 信息類別: | 教育綜合管理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加強新學期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控制學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食物中毒與腸道傳染病流行事件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 |
教體藝廳〔200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秋季開學在即,甲型H1N1流感疫情發生的可能性繼續存在,秋季也是食物中毒與腸道傳染病高發季節。為加強新學期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控制學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食物中毒與腸道傳染病流行事件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實落實各項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為開學后學校管理的重點工作予以統籌安排,建立一把手校(園)長負總責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和人員的工作責任,嚴格按照《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試行)》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學校秋季開學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見》(教體藝廳〔2009〕7號)要求,落實好入學報到及開學后的各項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特別是在報到時要了解學生開學前一周的健康狀況、有無與流感樣病人接觸史;開學一周內要開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堅持每日晨檢及因病缺課登記制度;對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的學生要實施一周的在校醫學觀察;避免舉辦大型室內集會活動;一旦發現有發熱、咳嗽、咽痛等流感樣癥狀者,要及時督促其到醫療機構就診,并按醫囑進行醫學觀察。
二、認真搞好校園環境衛生。各級各類學校在開學前后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做好清掃保潔,消除衛生死角。要對學校食堂進行一次徹底的檢查和清潔,徹底清洗、消毒學校食堂設備設施及用具,清除上學期剩余的過期、變質食品原料和調料,保證食堂內外環境整潔。檢查學校食堂、小賣部的食品衛生許可證以及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是否齊全和有效?!?nbsp; 三、做好供水設施的清潔消毒工作。有自備水源、二次供水設施、食堂蓄水池的學校要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做好自備水源、二次供水設施、食堂蓄水池等供水設施的清潔、消毒工作。通過自備水源、二次供水設施提供的學生生活飲用水應請當地衛生部門進行水質檢測,經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開展食品衛生安全與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級各類學校結合入學教育,以多種形式開展一次食品衛生安全、腸道傳染病與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有病及時就醫等,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中小學校還要利用多種形式,向家長進行宣傳,以取得家長的支持和配合。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本預警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對新學期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進行部署和安排,督促學校落實各項衛生防病措施。
我部將在開學后,聯合衛生部對重點地區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教育部辦公廳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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