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20-12-2011-0013-1 | 生成日期: | 2011-11-16 | 發文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發文字號: | 教港澳臺函〔2011〕72號 | 信息類別: | 國際合作與交流 | ||
內容概述: | 為落實此項民生惠港舉措,教育部制定了《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辦法(試行)》,并初步確定內地63所高校對港免試招生?,F就做好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發布通知。 |
教港澳臺函〔2011〕72號
有關省、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有關高等學校: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從2009年9月開始實施高中及大學新學制改革,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將逐步取代香港中學會考和香港高級程度會考。2012年香港將有兩屆高中生,共計108300人同年畢業,升學壓力激增。為體現中央政府對香港的關心和支持,幫助特區政府緩解升學壓力,李克強副總理于2011年8月訪港期間宣布“自2012年起試行對香港學生豁免內地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考試(即聯招考試),內地部分高??梢罁愀壑袑W文憑考試成績擇優錄取香港學生?!?/P>
為落實此項民生惠港舉措,我部制定了《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辦法(試行)》(見附件1),并初步確定內地63所高校對港免試招生(見附件2)?,F就做好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ㄊ校└咝U猩瘑T會、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及高校要高度重視,深刻領會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目標及任務,認真執行《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辦法(試行)》,精心組織好2012年對港免試招生及錄取工作。
二、各相關高校要積極做好招生宣傳、報名、復試、錄取等各項工作安排,結合學校實際,制訂出本校2012年對港免試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計劃。各相關高校要指定專人負責,積極選拔優秀香港學生到內地學習,嚴格規范招生行為,科學安排錄取工作流程,確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穩、順利進行。
三、我部將于12月7日至8日召開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會議,并于12月9日至12日組織63所對港免試招生高校負責人赴港舉辦2011年內地高等教育展(會議通知及有關安排由我部港澳臺辦另發)。各相關高校要按照要求,提前做好參加會議及赴港舉辦教育展的準備,認真制訂本校對港免試招生工作方案、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宣傳方案及辦展相關材料,并及時上報我部。
附件:1、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辦法(試行).doc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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