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關于全國使用《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計劃(試驗修訂稿)》和各學科教學大綱(試驗修訂版)的通知(已失效) | ||||
信息索引: | 360A26-05-2001-0008-1 | 生成日期: | 2001-01-20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基函〔2001〕3號 | 信息類別: | 基礎教育 | ||
內容概述: | 經研究,教育部決定從2002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開始,全國使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計劃(試驗修訂稿)》和各學科教學大綱(試驗修訂版)。 | ||||
有 效 性: | 依據《教育部關于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規范性文件的通知》(教政法〔2011〕4號)失效。 |
教基函〔200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委:
1996年,原國家教委組織編制了《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計劃(試驗)》和十二個學科教學大綱(以下簡稱“新課程方案”),并于1997年秋季在江西、山西和天津市試驗,取得了較好的效果。1999年,我部根據第三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和有關文件的精神,針對試驗中反映出的問題,對“新課程方案”進行了修訂和完善,于2000年印發了《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計劃(試驗修訂稿)》和語文等學科教學大綱(試驗修訂版)在原兩省一市的基礎上,江蘇、山東、河南、黑龍江、遼寧、安徽、青海等省也于2000年秋季開始使用這套課程方案,同時,全國統一使用了普通高中語文、思想政治兩個學科教學大綱的試驗修訂版;2001年全國統一使用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教學大綱的試驗修訂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不斷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積極推進普通高中實施素質教育,經研究,我部決定從2002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開始,全國使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計劃(試驗修訂稿)》和各學科教學大綱(試驗修訂版);需要將教材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且工作量較大的省、自治區可延遲到2003年。屆時,現行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將停止使用。
為確保普通高中新課程方案的順利推進和有效實施,我部將于2001年和2002年組織《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計劃(試驗修訂稿)》和各學科教學大綱(試驗修訂版)的國家級培訓,各地要根據我部對普通高中課程實施工作的總體部署,確定當地使用普通高中新課程方案的計劃,做好師資培訓、教學儀器、教學配套改革等各方面的準備工作,尤其要做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特別是校長和教師的省級和地市級培訓工作。請各?。ㄗ灾螀^、直轄市)將使用普通高中新課程方案的計劃于2月底以前報我部備案。
教育部辦公廳
二〇〇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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